離婚財產如何分割(離婚共同財產怎么分割的法律規定)
在生活中,夫妻離婚時,財產分配最容易引起糾紛,常常是兩個人爭奪的焦點。
那么,夫妻雙方離婚時,共同財產怎么分配才合理呢?
離婚財產分配方法
夫妻離婚時,共同財產分配主要有3種方式。
1、實物分割
不影響財產的作用、價值和特定用途下,對財產進行實際分配。如現金、存款等。
2、折價補償
由一方分到共有物,另一方獲得共有物一半價格的費用補償。
共有物的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商不成,可以請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3、價金分割
將共有物拍賣,對拍賣所得的費用進行分割。
離婚時,這些權利要爭取
1.共同財產方面
夫妻雙方,難免有一個人掙得少一些,或全職打理家庭。
離婚時,不能因為一方經濟收入較低、沒有經濟收入而少分或不分。
2.損害賠償方面
如果一方在婚內家暴、重婚、和別人同居,或者犯了其它過錯,可以申請賠償。
(此處已添加小程序,請到今日頭條客戶端查看)3.經濟補償方面
如果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
4.轉移、隱匿夫妻財產
如果發現對方轉移財產,可以申請對方少分或者不分財產。
5.撫養孩子一方可以多分
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給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適當多分一些財產,以照顧子女的實際需要。
總之,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遵循男女平等原則和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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