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辦理離婚手續(離婚手續可以在異地辦嗎)
昨天有位朋友咨詢涉外協議離婚受理部門的問題,正好提到了當下正在實施的婚姻登記“跨省通辦”政策,今天分享下。
在去年《民法典》生效前我就發文說過,協議離婚增加了30日離婚冷靜期,這一冷靜期制度無疑會增加當事人的負擔(為什么要設置“離婚冷靜期”?一名離婚律師的見解)從之前的當天、當場領取離婚證,變成了至少要來兩次,而且兩次之間要間隔30日,到期后如果在30日沒來申領離婚證,視為撤回申請,這時又得從新預約、申請然后再等30日…很多人離開戶籍地在外地工作,本來回一趟都不怎么方便,現在至少要來兩趟,無疑增加了當事人負擔,耗費大量的時間精力。
為減輕婚姻當事人負擔,2023年6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正式實施。
注意!目前只是某些省市試點,并不是全國各地都可以“跨省通辦”,僅限下面的省市。
在遼寧省、山東省、廣東省、重慶市、四川省、江蘇省、河南省、湖北省的武漢市、陜西省的西安市,這7省2市可以跨省通辦結婚登記。
在遼寧省、山東省、廣東省、重慶市、四川省,這5省市可以跨省通辦離婚登記。
舉例說明:男方戶籍是山東省濟南市歷城區,女方戶籍是河南省鄭州市中原區,現雙方都在廣東省廣州市白云區工作,想辦理結婚、離婚登記手續。根據《婚姻登記條例》關于辦理結婚、離婚的規定,雙方只能在歷城區或者中原區辦理結婚、離婚;但廣東省既是結婚登記,也是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區,這時雙方可以憑借在廣州市白云區的居住證和和雙方戶口簿、身份證辦理結婚或者離婚登記。
當然,如果在沒有實施“跨省通辦”結婚、離婚登記試點的地方辦理,仍然按照《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辦理婚姻登記,即只能回雙方任一方戶籍地民政部門辦理。
在目前人戶分離現象嚴重情況下,“跨省通辦”這一措施,大大減輕了婚姻當事人負擔。兩年試點期結束后,全國應該都會實施。
聲明:本站所有文章資源內容,如無特殊說明或標注,均為采集網絡資源。如若本站內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系本站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