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新婚姻法房子加女方名字(2023新婚姻法房子加女方名字離婚)
一.婚前購房
1.婚前全款出資購房
①婚前一方全款出資購房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于一方婚前個人財產。
②婚前一方全款出資購房登記在對方名下的,這種情況需要分以下兩種情況說明:一是如雙方順利辦理結婚登記,屬于雙方婚內夫妻共同財產。原因就在于我國婚姻法施行的是夫妻共同財產制。婚前一方全款出資買房并登記在對方名下,事后并辦理了結婚登記,法律上認為雙方是以結婚為目的購置的婚房,是一種為雙方婚后家庭購置資產的行為,不能簡單的僅以產權登記的情況認定為個人財產。二是如果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分手了,買房行為一般會被視為是以結婚為目的的贈予行為,出資一方可要求登記一方退還房子或者返還購房款。原因就在于,在沒有結婚的情況下,買房行為一般會被認為是一種以結婚為目的的贈予行為,在所附贈贈予條件沒成就的情況下,出資人可主張撤銷贈予行為。
③婚前一方全款出資購房并登記在雙方名下的,此種情況同樣需要區分雙方是否辦理結婚登記。若雙方買房后并未辦理結婚登記,需要審查以下三種情況,一是雙方是否有協議約定,二是如若無約定,需要審查登記原因,是無償贈予的登記行為還是以結婚為目的的附條件贈予行為。若為無償贈予行為,未出資一方可要求分割。若為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行為,因所附加的贈予條件并未成就,出資一方主張返還房產大概率會被法院支持。如若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原則上房產會被視為夫妻雙方的共有財產。
2.婚前一方出資首付款購房
①婚前一方出資首付款購房并登記在自己名下,婚后雙方共同還貸。此種情況房產產權一般歸產權登記方所有,另一方可要求婚后共同還貸部分及還貸部門所對應的房產增值部分。
②婚前一方出資首付款購房并登記在對方名下,婚后共同還貸。對此種情況需要根據登記在對方名下的具體原因進行不同的處理:如出資方明確是以結婚為目的購房,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
③婚前一方出資首付并登記在雙方名下的,一般會視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二.婚后買房
1.婚后一方用婚前個人財產出資全款購房
①婚后一方用個人婚前財產出資全款購房并登記在自己名下,此種情況分兩種情形:如出資方購買該房產用于自住,并非投資經營行為,則該房產屬于出資方婚前財產的轉化,一般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如購買的房產用于投資經營,則房產因投資經營增值的部分和獲得的收益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②婚后一方用婚前財產出資全款購房并登記在對方或者雙方名下,一般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③婚后一方用婚前財產出資部分首付款購房并登記在自己名下,房產產權歸登記方所有,另一方可要求共同還貸部分和房產增值部分。
④婚后一方用婚前財產出資部分首付款并登記在對方名下或者雙方名下,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婚后雙方共同出資全款或出資部分首付購買房產并登記在雙方名下或者一方名下的,屬于夫妻共有財產
聲明:本站所有文章資源內容,如無特殊說明或標注,均為采集網絡資源。如若本站內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系本站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