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律師怎么收費的,收費比例(離婚官司律師費用收取標準)
經常會遇到一些準備起訴離婚的當事人一上來就詢問律師收費標準。對此,本離婚律師往往拒絕回答。原因很簡單:因為我們是根據案件具體情況來確定律師費收取標準的。為了減少這種現象,本律師準備大致說明一下,避免無效溝通,耽誤大家的時間。大致來說,本律師從事婚姻家庭法律糾紛事務20年來始終堅持的收費標準大致有以下兩項:
一、嚴格遵守相關部門制定的律師收費標準。也就是說本律師代理的每一起離婚案件所收取的律師費均不可能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二、不做風險代理。有些當事人希望案件結束,看到訴訟結果后再支付律師費,也就是所謂的風險代理。由于中國法律明確禁止律師就婚姻家庭類的案件做風險代理,雖然風險代理可以按照財產價值的百分之三十收費,但在離婚案件中這么做卻是違法的。
三、收費標準只針對案件,不針對人。簡單說就是:我們收取律師費不考慮當事人的經濟能力,不會因為您是富翁,我們就想辦法多收取律師費;您是低保戶,我們就當作公益而減免律師費。我們只考慮您的離婚案件的復雜程度,評估我們將要付出的時間與精力成本。并以此來確定律師費的數額。記得曾經有一位美國律師希望和中國妻子離婚,但無力支付律師費,希望等到案件結束后再付費,并打算用其美國律師執照當作抵押,被本婚姻律師斷然拒絕。
四、既然我們確定律師費的重要參考是案件的復雜程度,而每個離婚案件都有不同之處,所以讓我們了解您的案情便是必須的。這其中至少需要提供給我們的信息有:夫妻感情狀況如何?離婚的原因是什么?被告是否同意離婚?是否有未成年子女?對子女撫養費及未來探望權是否存在爭議?是否有在離婚時需要處理的財產和債務?財產與債務的種類、現狀及目前大致價值是多少?
綜上,在您提供給我們具體案情之前,我們是無法給您提供律師費價格的。相信您讀了此文章后也會明白一個道理:如果哪位律師在了解您的案情之前便告訴您案件的律師費價格,說明這位律師或者不專業,或者本就沒拿您的案件當回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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