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2023年8月14日晚上10點40分,吉林市永吉縣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接到指揮中心轉警,有群眾報警稱,口前鎮東山街公廁內有嬰兒哭聲。民警到場發現,一名剛出生的女嬰被人遺棄在便池內。

當晚,經過公安、消防、群眾和醫生的多方配合女嬰被成功施救。根據事發地監控視頻,警方調查確認在附近一小區居住的27歲耿某某是女嬰的母親。據耿某某交代,她與男友都是二婚且各有一個孩子,懷孕后也沒告訴家人 ,頭腦一熱就把新生兒遺棄了。

耿某某因涉嫌犯故意殺人罪,于2023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審。11月26日,永吉縣人民檢察院作為公訴機關向法院提起公訴。12月12日,永吉縣人民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法院認為,耿某某現悉心扶養女嬰,確有悔罪表現而且還在哺乳期,綜合考慮,判定其犯故意殺人罪,判決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