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開庭家屬能說話嗎(離婚開庭原告怎么說話)
有些夫妻感情不和的原因往往摻雜有另一方家人的因素,根源無非是基于中國傳統觀念的影響而出現的對方家人過多干預婚姻生活,或者認為對方家人沒有為自己的小家做出應有的貢獻。今天本律師不打算討論這種觀念或做法的對錯,僅想談一下在起訴離婚過程中自己的家人希望能夠旁聽案件審理,而對方對你的家人頗有成見而堅決反對旁聽該怎么辦?
首先要明確一點:法院審理婚姻案件索要解決的是男女雙方的婚姻關系,所以必然會涉及雙方的隱私。對于這些隱私,當事人有權要求法院予以保密。為此,一旦出現對方拒絕你的家人旁聽案件審理時,也就是法律上講的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時,法官都會要求旁聽人員回避。
那么該如何做才能讓自己的父母或者其他家人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能留在法庭里呢?本離婚律師建議您可以采取如下措施:首先準備好你父母或其他家人與你的親屬關系證明,然后準備好授權委托書。當對方拒絕你的父母或其他家人旁聽時,你可以當場委托他們做你的訴訟代理人。這樣一來,你的家人便可以繼續留在法庭內并可以坐在你的旁邊參加庭審。當然,你的家人可以選擇不發言,同時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與婚姻法的規定,你最多只能委托兩名代理人,超過這個數目的話,法官會拒絕。
聲明:本站所有文章資源內容,如無特殊說明或標注,均為采集網絡資源。如若本站內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系本站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