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竟然不知道,買房是可以加孩子名字的。只要你是全款買房,沒有貸款,即使孩子是未成年人,也可以把房子買在孩子名下。

浙江一對夫妻買房時,針對房產證上是否加上孩子的名字發生了爭執,夫妻不確定房產證加上孩子的名字有哪些好處,咨詢至拓夫律所。

下面幫大家分析一下房產證加上孩子名字的四大好處:

第一,可以規避高昂稅費

很多夫妻都會考慮將自己的房子過戶給子女,過戶一般有三種方式:買賣、贈與、繼承。

但無論選擇哪一種方式,都要經歷很多法律程序,并要交高昂的稅費,可能涉及到契稅、個稅、營業稅、公證費、評估費等等,通常需要花費幾千到幾十萬不等。

買賣和贈與的過戶形式,都會產生高額稅費。買賣是當時產生,而贈與則是在孩子再交易時產生,大家不要以為贈與不會產生稅費,而是延后產生。如果夫妻買房時直接加上孩子的名字,將來就不用再通過買賣、贈與、繼承的方式把房子過戶給孩子了,可以省去將來房子過戶給孩子時產生的高昂的稅費。

第二,夫妻離婚時,孩子名下的房產不參與分割

夫妻雙方感情破裂鬧離婚,往往互不相讓,誰也不愿在分割財產時吃虧,恨不得所有財產都歸自己。但如果房產證加上孩子的名字,在夫妻離婚時也不能分割孩子名下的房產,這樣就可以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條件,給孩子一個可靠的未來。

第三,規避家庭破產風險

有些夫妻從事商業經營活動,經營狀況良好時提前做準備,在房產證上加孩子的名字或者以孩子的名義購置房產,如果夫妻經營不善面臨生意失敗、資不抵債等風險導致破產,那么有孩子名字的房產都算作孩子的財產,不參與清算,可以保留住孩子名下相應的份額,給自己保留一部分東山再起的資本,為自己和孩子都留條后路。

第四,提前為孩子準備婚前個人財產

有緣能夠結為夫妻,從而走進婚姻的殿堂,這是非常難得的。作為父母誰也不希望自己的子女離婚,都希望子女婚姻能夠長長久久,但現在的年輕人比較個性,誰也不能保證婚姻能夠白首不相離。

父母在房產證上加孩子的名字,這個房產就屬于孩子的婚前個人財產,將來如果孩子他們小兩口感情不和而鬧離婚,也不會分割孩子名下的房產。

我們提醒大家,很多父母在購置房產時,因各種原因將房產直接登記在孩子名下。在父母看來,房產證加上孩子的名字好處很多,可以規避稅費、規避家庭破產風險、規避父母離婚分割房產、提前為孩子準備婚前財產等等。

但萬事皆有利有弊,房產證加上孩子的名字,這意味著孩子名下有一套房了,孩子將來自己買房時就不是首套首貸,稅費、首付比例、按揭利率都會有所提高;如果孩子是未成年,房產證加上孩子的名字,這套房子就不能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失去了一個低息貸款的好機會,也就意味著這套房子失去了金融屬性;而且,我國法律有保護未成年人的原則,涉及未成年人的財產,在處分時,要基于未成年人的利益,所以房產證加上孩子的名字,父母如果想對房子出售、出租或者抵押,都會受到一定限制,手續也會很繁雜。房產證上到底要不要加上孩子的名字,大家可以根據各自不同的情況慎重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