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婚后財產怎么分配(夫妻離婚婚后財產怎么分割)
現如今,男女之間在婚前買房而婚后共同還貸的情況不在少數,但要是雙方離婚的話,此時的這個房產該如何進行分割呢?這是很多人都比較關心的內容。徐寶同律師團隊根據處理離婚財產分割的經驗,并從法院裁判的角度提出了實務建議,分享給大家,希望對大家能有一些幫助。
一、婚后一人以婚前個人財產出資買房。
1.房屋以自己的名義登記。房屋已支付全部房款的,房屋屬于個人財產,對方無權要求分割。房屋只支付全部首付款的,按個人財產處理;但房屋未償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屬于共同所有。
2.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或對方名下,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實際上是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夫妻共同擁有房屋產權。
二、婚后雙方用共同財產出資買房。
1.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房屋登記在一方名下,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3.以未成年子女名義登記的房屋,一般視為未成年子女的財產,撫養方暫時管理,離婚時無權分割。
3、父母婚后出資買房。
1.一方父母全額投資:以投資者子女名義登記的,屬于個人財產;《婚姻法》有關司法解釋規定,父母一方婚后為子女購買的房地產,產權以投資者子女名義登記的,視為只給子女一方的贈與,房地產視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②房屋登記在對方(或雙方)名下的,房屋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除非父母出資時有書面協議或聲明,證明是給子女一方的,否則視為雙方的贈與,離婚時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父母一方出資(或支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償還貸款。房屋以出資人子女名義(或雙方子女名義)登記的,房屋視為夫妻共同財產,父母出資部分視為雙方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方的除外。離婚分割時,父母的子女一方可以得到適當的多分。
3.父母雙方出資:①房屋以一人名義登記的,這種情況比較常見,爭議很多。司法實踐多以夫妻共同財產處理。根據《婚姻法》有關司法解釋,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房地產可以認定為雙方按照父母的出資份額共有。②房屋以雙方名義登記的,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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