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起訴狀范本(離婚起訴狀怎么寫范文)
民事上訴狀
上訴人:李××,女,34歲,××省××市人,住本市××區××路××號。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郭××,男,38歲,××市人,住址同上
上訴人因離婚不服人民法院于200年10日(200)民字第×號民事判決,現提出上訴。上訴的理由和請求事項如下:
原判決認為:雙方婚由母包辦,并無感情基礎。婚后不久,雙方國家庭瑣事,不斷爭吵。近年來,女方毫無根據地懷疑男方心有別戀,經常到男方工作單位吵鬧,影響工作,雙方感情日益破裂。男方還往單位宿合分住已兩年。現男方提出離婚,調解無效。經調查,證實雙方感情已完全破裂,無法和好,因此判準離婚。
上訴人認為原判認定的事實和理由是不正確的。我與被上訴人的結婚,雖有雙方父母做主,但訂婚后不斷約見,彼此印象都好,婚時,被上訴人歡天喜地,絕無異議,有親友可證。這怎么能認是無感情基礎呢?父母做主,必然無情,這是形而上學,不能成立。我們結婚已12年,生了兩個孩子,家庭睦。只是由于近幾來被上訴人在經濟上和生活上對上訴人和子女照顧不夠,始有爭吵。但就爭吵的內客來說,畢競是“家庭瑣事”,原審判決也作此決定,項事而判決離婚,與法無據。至于去對方單位反映情況的方式上或有欠妥,但那目的卻是為了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為了和好,原審據此為判離婚理由,未免武斷。至于上訴人認為被上訴人心有別戀,也不是原判中所說的“毫無根據”。早在3年前,上訴人己發現被上訴人與王某關系暖昧,后經多方了解,并由周圍同志及鄰居證實,他們的關系確已超出正常的范圍,特別是被上訴人對我的合作態度日益惡劣,用心顯見。去單位反映,既是為了家庭,也是為了被上訴人不致越陷越深,鑄成大錯。原審不查究竟,得出了錯誤判斷
根據上述,只要被上訴人處于至誠,放棄錯誤思想,改善夫妻關系,我們的感情是完全可以恢復和好的。我有缺點,也愿改正。為了家庭和子女的幸福,請撤銷原判,不準離婚。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轉送
××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趙××
二○○○年十一月六日
××市法律顧問處律師×××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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