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近年來的發(fā)展,人們的生活水平提高,女性也可以自己外出掙錢,創(chuàng)造財富。女性可以自己闖出一片天了,不再依靠男人,這是一個好的現象,但同時這也使得越來越多的男人娶不到媳婦。男女性對于婚姻的看法轉變,導致原本的婚姻法已經不適用于當代的社會。

這時國家又在原有的基礎上對我國的婚姻法做出了調整,改變了以往已經不適用于當代婚姻關系的一些闡述,同時對婚姻關系中的財產問題做出了進一步的闡釋。以前的人只要離婚,就可以與對方共同分配夫妻共同的財產,但現在新的婚姻法又細化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配。

01

結婚前已經擁有的物品在雙方離婚后不會再次分配

新的法律首先對婚前財產做出了規(guī)定,不再按照以前的財產均分方式分配財產。以前只要夫妻雙方因為感情不和或者一些其他原因離婚的,夫妻的財產就會均分給夫妻雙方,并不看夫妻雙方對于財產的貢獻情況,并不會出現財產分配一方多一點,另一方分配的少一點的情況。

但是新的婚姻法再次對夫妻婚前的一部分財產的歸屬權做出了規(guī)定,只要是在結婚之前依靠個人力量買到的物品,是屬于該方的私有財產,離婚后不會再平均分配。這樣的一種新型的規(guī)定也減少了騙婚的情況出現,有些人為了得到錢,玩弄別人的感情,靠騙婚來維持生計。

這樣的方式也改變了當代年輕人對待婚姻的態(tài)度,如今的社會條件非常好,很多人對待婚姻的態(tài)度也很潦草,想著大不了離婚,還能分到一半的錢。新的婚姻法對婚前私人財產的明確規(guī)定,也使得更多的人開始思考如何才可以有長久且幸福的婚姻,不再抱著無所謂的態(tài)度。

02

一方貸款購買,夫妻雙方一起還款的,另一方只能分到增值的錢

新的婚姻法的另一個改變是對夫妻雙方共同還貸款得到的物品的所屬權的規(guī)定,在以前這一部分是直接均分的,但現在又有了新的分配方式。對于那些在婚前通過一方貸款付了首付,婚后雙方共同來還清貸款的物品,另一方是沒有享受均分的權力的。

以房子為例,如果夫妻當中的一方在夫妻結婚前以個人的名義貸款付了房子的首付,在結婚后,夫妻雙方一起掙錢還清了當初的貸款。如果他們離婚,那么這所房子最終是歸當初貸款交首付的那個人的,至于另一個人,只能得到房子在這些年里增值的一部分錢。

總結:為了使得人們更加認真的對待婚姻關系,新的婚姻法做出了大量的調整。新的婚姻法通過對夫妻共同財產的進一步細分,在源頭上抑制了一些騙婚行為的出現。對夫妻雙方婚前的私有財產采取新的分配方式,這樣的做法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夫妻雙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