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的習俗里,寫遺囑似乎并不是一件很吉利的事情,其實不然,遺囑只不過是對自己資產的一個提前管理而已,但是面對形式多樣的遺囑方式,很多人都不知道如何去選擇,怎么去寫才有效?

一般合法有效的遺囑有6種形式,下面會做說明,以及怎么簡單高效地寫出一份遺囑,而且還不用去做公正!

遺囑的6種形式

1、自書遺囑:遺囑從頭到尾全部由遺囑人親筆手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2、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3、代書遺囑:由遺囑人口述遺囑內容,他人代為書寫而制作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4、口頭遺囑:在危急情況下,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5、錄音遺囑: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6、打印遺囑: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

今天就著重說一下最簡單、最方便、而且合法有效的自書遺囑怎么寫,其實很簡單,記住以3大要素,2點注意就夠了!

三大要素:

1、遺屬從頭到尾全部自己親自書寫。

2、遺囑一定要自己簽名,要注意人名章或者手印的遺囑是無效的。

3、遺囑一定要注明年、月、日。

兩點注意:

1、遺囑部分的財產必須是自己有處分權的,比如:若是夫妻共同的房產,那么遺囑只有對自己那一半房產的處分權。

2、遺囑內容要盡量寫詳細,財產要具體、繼承人要明確、“繼承”兩個字特別重要,不要寫“由誰處理之類”,下面就舉例說明

如果有多套房產,多個子女,銀行卡也很多,以及需要繼承的其他財產,可以參考以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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