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中國男女比例失衡問題一直是諸多民眾所關注的焦點之一。許多男性同胞認為未來想要結婚都會變得非常困難,尤其是現在新生兒的出生率不斷降低,也許以后男性人口數量將會再次增加,女性將會變為“稀缺”資源。而現在能否結婚已經不再是大家所頭疼的問題了,根據數據統計得知,近幾年“離婚率”越來越高,離婚成為了當下最令人“頭痛”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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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雙方婚姻出現矛盾的時候,大多數人都會說:忍一忍就沒事了,都是這樣過來的,誰還沒有一個生活“小插曲”啊。那時候,即使有不可調和的矛盾,大多數夫妻為了孩子,依舊會選擇堅持生活下去。當他們不能繼續生活在一起時,他們也可以選擇分開居住,總不會鬧到離婚的地步。

但現在隨著人們思想素質水平的提高,這種舊觀念也發生了改變。特別是80后與90后這兩代人,他們更注重自己的感情,提倡婚姻平等。如果兩個人的婚姻真的無法繼續下去了,他們會選擇坦蕩離婚。無論過去還是現在,為了保護婚姻雙方的權利,明確雙方的義務,我國現行《婚姻法》一直在不斷完善和修訂當中。而我國最新修訂的婚姻法在進入2023年的時候已經開始生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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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的《婚姻法》中規定:婚前誰買的房子,婚后還是誰買的。不同于未經修訂的《婚姻法》關于婚前購買的規定。也就是說,如果一方婚前通過貸款買房,兩人共同還貸款的話,在這種情況下夫妻一旦選擇離婚,根據新修訂的《婚姻法》的相關規定,房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范疇,不參與離婚財產分配,完全是屬于貸款買房。但是,貸款購房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賠償婚內共同還貸的部分資金,像是房屋的增值部分將會完全歸于購房者。

并且像是婚前父母為子女所購買的房子,那么這套房子將會只屬于子女,不再被視為送給夫妻倆的禮物。如果夫妻雙方有一方的父母提供首付款購買房產,然后婚后另一方還供的話,那么這種房產依舊會被歸類為婚前財產,屬于個人。像是在產權證上若是寫上了父母的名字,那么這套房將會屬于父母本身,并不屬于夫妻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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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最新修訂的《婚姻法》,關于財產的界定范圍更加明細,但是網上卻不斷議論紛紛,老百姓對該相關規定的看法“褒貶不一”。這種財產歸屬、明確界定的方式,確實體現了公平公正,但卻讓很多人對婚姻失去“想法”,甚至不愿進入婚姻關系,不少人表示,若是這么做的話,小心以后真到找不到“媳婦”。

現在對于彩禮的問題也是婚姻的一大“阻礙”,那么彩禮的存在到底合理嗎?這一直是人們在“茶余飯后”所喜歡談論的話題,但關于這點則是眾說紛紜。有人認為送彩禮是尊重傳統習俗;而有人認為,女方想要的不是彩禮,而是想要“賣閨女”。所以說從2023年開始生效的《民法典》中,明確禁止以婚姻為由索要任何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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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作為中國傳統的婚禮習俗,已經流傳多年。其實,到目前為止,對于很多想“嫁給愛情”的女孩來說,彩禮體現了男方對女方的重視,其目的并非是要錢,肯定不是“賣女兒”。但如果離婚后,需要彩禮還給男方,女方難道不是“犧牲”了資金的青春嗎?當他們結婚時,他們一起承擔房貸和婚姻生活的費用。一旦發生矛盾,兩人要離婚,房子不僅沒有自己的一部分,連彩禮都要全額返還。試問,這樣的規定是否真正體現了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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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對于這點,國家也是推出了新的規定,若是夫妻二人想要離婚的話,那么將需要度過3個月的冷靜期,在這3個月當中,雙方可以考慮一下自己到底是否想要離婚,而夫妻雙方分居時間長達一年的,則是可以直接離婚,并且《民法典》中規定,夫妻共同財產的范疇包含了夫妻共同債務,這需要兩方一起確認過后才會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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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結婚是我們自己選擇的,所以不管以后會不會離婚,那都是自己需要去走過的道路。所以說,結婚也是需要謹慎一些的,因為能不離婚最好還是不要離婚,離婚只會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還會給自己的兒女們帶來身心上的影響,從而影響到下一代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