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離婚的很多,那么夫妻分居多久才能離婚呢?

離婚與分居之間是沒有直接的聯系。

首先,雙方能在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話,雙方可以親自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和離婚協議書到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就算不是不分居也是可以離婚。

如果,雙方不能在離婚問題達成相同意見的話,想要離婚的一方可以去另一方住所地法院起訴離婚,如果法院審判認為夫妻感情破裂,會判決離婚。

重點分居滿兩年是判斷感情破裂的情況之一,除此之外還有以下幾種情形

一,重婚、與他人同居

二, 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和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重婚、與他人同居 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