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的條件是什么意思(訴訟離婚有幾個條件)
1、男方起訴離婚有限制條件,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法律的這個規定是為了保護孕婦和女方以及孩子的合法權益。在婚姻存續期間,女方懷孕意味著對家庭有更多的付出,并且懷孕的一方獨立生活能力減弱,所以需要進行額外保護。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二、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的例外
對男方離婚訴權的限制性規定有兩種情況可以例外:
1、女方在此期間提出離婚,不受此限制。
2、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離婚請求。
所謂“確有必要”,根據審判實踐,主要指以下幾種情況:
(1)男方有確鑿證據證明女方婚后主動與他人發生性關系而懷孕的。包括女方婚后賣淫、與他人通奸、姘居或重婚而懷孕的;
(2)女方懷孕期間或分娩后一年內,男方生命受到女方威脅或其合法權益受到女方嚴重侵害的;
(3)女方婚前患有不宜結婚的疾病,婚后經治不愈或不宜生育的。
在婚姻家庭中,其實更多的是對婦女、兒童以及老人的保護。尤其在婚姻關系期間,就離婚的問題而言,其實法律方面對男方提出離婚是做出了限制規定的。也就意味著有些時候男方要求離婚,最終并不會允許。當然,如果是女方提出離婚,又或者是夫妻雙方協商一致離婚的話,則這個時候符合條件還是有可能解除婚姻關系的。
關于離婚,在當今社會并不普遍,但是父母離異對于孩子難免帶來一些傷害,作為一對有責任心的父母,就應該切實考慮如何將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給孩子最基本的關愛以及生活保障,離婚孩子給男方女方撫養費給多少一定要了解清楚,父母有義務撫養孩子長大,即便雙方離異也應該把孩子撫養問題解決好才稱得上是合格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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