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離婚協議書

甲方: (男方) 姓名:

乙方: (女方) 姓名:

鑒于甲、乙雙方自始至終恪守夫妻共同債務原則,感情出現嚴重矛盾,兩人自愿分手,為了更加明確雙方的債務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債務清償

1、婚姻期間所產生的債務由兩方共同清償,分別支付各自應承擔的債務,不得違約拖欠,所需費用由何方支付,責任由何方承擔,以中國法律規定為準。

2、雙方已償還完畢的個人債務,均由債主出具書面證明,同時對債務債權關系作出明確說明。

3、若本協議不明確規定的債務債權關系,以法律法規為準。

二、共同財產處理

1、甲、乙雙方已將共同財產依照各自實際出資情況分配完畢,現未有大額共同財產待處理。

2、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不再涉及其他共同財產問題。

三、協議生效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自愿簽訂,于簽訂日期生效。

四、解除關系

1、如雙方分手后,發生其他非婚姻期間產生的債務債權關系,由各自承擔完全責任,甲、乙之間不再有任何債務關系。

2、雙方已解除婚姻關系,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任何一方因個人原因對另一方的追索行為,視為無效。(如子女撫養、財產異議等問題除外)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