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個人所得稅主要有兩個方面的作用:

一方面是增加我們國家的財政收入。我們知道,國家要發展,要為社會提供服務,比如建造高速公路、國防和軍隊建設、醫療條件改善等,都需要大量金錢支持,那收入來源哪里來?稅收就是國家財政收入最主要的來源。而個人所得稅由于涉及的人很多,稅收來源廣,對增加我國的財政收入有重要的作用。

另一方面,可以調節社會的收入差距。怎么調節呢?首先就是對我們的基本生活費用免稅,比如目前每個月5000元以下的工資收入是不用繳納個稅的。其次,個人所得稅對于我們大部分人的工資收入實行的是超額累進稅率,也就是收入越高,繳得稅就越多。另外,本次個人所得稅改革中新增的專項附加扣除,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時候,日常發生的相關支出,如子女教育支出、住房租金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大病醫療等,可以進行針對性抵扣,有利于不同群體稅收負擔的平衡。通過借助這樣的手段,改善社會收入分配不均勻的程度,促使人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