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一個網友求助,媳婦在醫院生孩子,孩子平安出生,但在醫院觀察期間由于護士操作不當導致孩子肺炎嚴重,在轉院救助途中又由于救助人員怠于救助,孩子不幸離世。發生了這樣的事情,作為父母的心痛可想而知,傷痛還未來得及撫慰,如何維權就已經接踵而來。

一,確定是不是醫療損害侵權行為;遇到醫療事故,我們首先要考慮是不是形成了醫療損害侵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規定,構成醫療損害侵權的構成要件有以下四項:1、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為患者進行了診療行為;2、患者存在損害的事實;3、診療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4、存在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過程情形。

二、相關法律法規《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等。

三、及時保留證據;第一時間進行監控、病歷資料封存及復印資料封存,保留收集票據(出行、醫藥費、住宿等發票)。要求醫院配合并申請死亡原因鑒定。必要情況可以要求醫療機構所在地上級機關的醫療調解中心介入申請人民調解,由上級部門督促醫療糾紛調解。

四、責任比例分擔;鑒于醫療損害糾紛因果關系即責任比例的劃分具有較強的專業性,普通人難以判斷的情況,需要憑借專門的醫學鑒定機構出具鑒定結論作為判斷基礎。特別需要注意的是,這里的鑒定與死亡原因鑒定不同,這是主要針對造成死亡結果責任的比例分配鑒定,在實踐中,一般多發生在訴訟階段,由雙方提請法院,通過法院委托司法技術鑒定中心進行鑒定確認責任分配比例。以這位網友經歷為例,孩子的離開原因可能全歸責與醫院,可能孩子本身具有疾病,可能是父母照看不當,這些可能性需要一家專業的鑒定機構去作出一個合理專業的判斷。

五、確認是醫療損害糾紛后,可以主張的費用明細:

序號

名稱

概念

1

醫療費

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2

誤工費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3

住院伙食補助費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

陪護費

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5

喪葬費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6

交通費

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7

住宿費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8

精神損害撫慰金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實踐中法官會考慮當地生活水平條件酌情判定)

9

死亡賠償金

按照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平均 工資標準計算*20年

10

處理喪葬費事宜

(酌情主張,一般法官會并入喪葬費一并計算,但實踐中也有法官單獨認可)

11

醫療損害司法鑒定費

據實際發生計算

備注:《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一條:參加醫療事故處理的患者近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參加喪葬活動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

最后,根據上述表格我們可以計算出一個大概的估值,最后根據司法技術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報告,按照責任比例計算估值就可以得到一個大概的賠償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