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在我們生活中隨處可見,他們的出現或是遺留問題或是沒有獲得審批私自建設造成的,一句話不管什么原因導致的遇到拆遷后在拆遷方眼里都是違建不能補償,這是很多百姓關注的話題因為農村無證房屋大量的存在。

法律規定“違建房屋“遇到拆遷后沒有補償,那么這些房屋怎么才能盡可能的獲得補償或提高補償呢?

什么樣的房屋屬于違建?簡單點說就是沒有取得建設許可私自建設、改建、擴建的房屋,主要違反了《城鄉規劃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規定,也就是說沒有獲得批準手續建設的房屋都可以認定為違建。

違建房屋又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沒有得到審批手續建設的房屋又不符合規劃的,第二種是雖然沒有獲得審批手續但建設的房屋符合城市規劃的,也就是實質性違法和程序性違法的區別。

第一種違建房屋為實質性違法依照法律需要對違建房屋進行拆除,第二種違建房屋為程序性違法不需要拆除可以通過繳納罰款補辦手續改正即可,所以不是所有的違建房屋都需要拆除,首先要弄清楚房屋沒有證件的原因。

剛才我們已經說過法律規定違建房屋遇到拆遷時沒有補償或補償很少,為了盡可能的獲得補償或提高補償拆遷戶應當在談判協商中多下功夫,所有希望全部寄托于談判當中,另外需要注意的房屋被認定成違建后拆遷方的腳步會加快,所以必須盡可能的在協商中解決問題,多次協商無果后拆遷戶就要另辟新徑,通過對拆遷方的實施過程進行審查是否合法為自己創造機會。

很多朋友都咨詢我們說自己的房屋確實因為自己私自建設導致的違建會不會被強拆,我們之前也提到過這個問題這里我們不再多說,百姓需要明白的是拆遷方對違建房屋處理時不管是違法強拆還是司法強拆都不能侵害百姓人身安全和其他財產。

對違建房屋進行處理之前應當給房屋所有人足夠的時間轉移室內其他合法財產,雖然房屋是違建但是和其他合法財產無關聯,對方違法強拆不顧及房屋所有人的人身安全和其他財產實施突擊強拆造成的后果要追究法律責任。

法律規定對違建房屋的認定和處理必須具有處理權限的部門依照嚴格的法律規定執行才可以,也就是對方隨口一句話就將房屋認定成違建并拆掉的并不合法,雖然房屋是違建但是并不代表想拆就拆想怎么拆就怎么拆,應當具有認定資格的部門作出認定并下發限期拆除決定、公告、催告如果沒有的就是違法,此時我們可以通過法律程序維護權益。

征地拆遷的多元化復雜性涉及人員之多法律條款之廣,作為普通老百姓幾乎不能自行解決糾紛,我們建議如果房屋在拆遷中遇到任何異議都應當及時的咨詢專業人士尋求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