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民生銀行的房貸,因為經常逾期,被民生銀行起訴了,最后要還130萬,律師費竟然高達6萬多?像我這種案件,銀行能提供所有的憑證,而且沒有任何爭議,原告方牽條狗都能贏的案子,我認為律師是沒有多少的付出,這個律師費竟然高達6萬多?

為什么回答這個問題,那是因為——“原告方牽條狗都能贏的案子”!

按照題主的意思,應該屬于銀行請的律師,律師費是6萬多。而且,律師費多半是由逾期還款的題主支付。

這里,就因為題主的這句話,我也說幾句得罪人的話。過去從來沒有關閉過評論,如果確實有人噴,那我就關閉評論。

1.“律師費貴的那么離譜?”“高達6萬”的問題。

客觀上說,這個律師費我認為應該不會高于當地的收費標準。以成都這邊的為例:

按照最低標準收費:10萬×8%+40萬×7%+50萬×6%+30萬×5%=8.1萬。所以,130萬的標的收6萬的律師費,沒有“律師費貴的那么離譜”“高達”的說法。

再說,這個案子的律師費多半是由逾期還款的題主支付。銀行沒有按照上限收取,已經很仁慈了。

得罪人的話來了——可能對“經常逾期”,認為“原告方牽條狗都能贏”的人來說,確實“高達”了。一個連“房貸”都“經常逾期”的人,經濟條件、信用會很好嗎?一個連基本的尊重都沒有,聲稱“牽條狗都能贏”的人素質會有多高嗎?所以,說6萬“高達”抱怨“為什么律師費貴的那么離譜”不足為奇!

2.維權成本的問題

過去,我經常會說一個話題。很多人不愿意去維權,其中一個原因是維權成本太高。(僅從經濟上說,時間、精力方面的問題就不予討論了)

有些當事人認為,為什么現在維權成本這么高,有時候簡直是入不敷出?對!有時候維權得到的賠償,還不夠律師費,還不夠自己去掙得的錢。

有些當事人認為,勞動爭議方面的案子,明明是公司違法,比如拖欠工資、沒有加班費,但即使仲裁、起訴,那法院也僅僅是判決法院支付拖欠工資、加班費,但并沒有因此對公司進行處罰,哪怕是罰款?(注:雙倍工資有對公司懲罰的性質)對!這也是很多人不愿意去仲裁、起訴的原因。為三五百、三五千的加班費或者拖欠工資去起訴,同樣存在入不敷出的可能。哪怕是不請律師,自己去跑程序也得花車船費之類的。

有些當事人認為,明明是被告違約了,我作為原告起訴,還要自己支付律師費?對!因為一般情況下,除非合同對律師費等維權成本做了約定,否則,有可能律師費是誰請律師誰支付。

得罪人的話又來了——在這個問題上,我這次站在銀行的一邊,哪怕是銀行的合同有些屬于霸王條例,但“房貸”“經常逾期”,那就不是銀行的錯。何況牽條“狗”都能贏的案子,我憑什么為題主說話呢?要我說,銀行為什么不請一個律師費再高一點(在收費標準之內)的律師呢?

當然,話說回來,對于這種案情不復雜的案子,銀行完全可以講價。甚至,銀行涉及的官司甚多,律師也多半不是第一次合作,完全可以以“打包”價格處理。所以,費用應該可以降下來一些!

只是,銀行憑什么降下來呢?

得罪人的話再次來了,前提是律師費由逾期還款的題主支付,何況還是一個如此態度的題主?

當然,我在這里與題主較真,那說明我的素質也不咋地。但是,“牽條狗”確實把律師這份職業給說得太沒有底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