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紅怎么交稅(股東分紅如何交稅款)
股東辛苦一年,就為年底分紅時能多拿到一些錢,對自然人股東而言,一旦分紅,就必須依據現行稅法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比方分紅500萬,就需要繳納100萬稅費,實際拿到手的錢只有400萬,縮水很多。
網上有很多降低分紅稅負的方法,例如公司減資、將分紅的錢給股東配車或買房、以工資和年終獎的方式分批發放分紅,但這些方法都各有利弊,實際操作起來節稅意義不大。
例如,給公司減資,公司注冊資金減少,不利于公司的形象;將分紅的錢給股東配車或買房,這些資產都是掛在公司的名義下,如果公司后期經營不善破產或者有債務,這些資產都會被法院收走拍賣,用來償還債務;以工資和年終獎的方式分批發放分紅,只能解決很少份額的分紅,一旦金額過大,稅負可能還是會超過分紅的稅負,得不償失。
那有沒有什么方法可以合理合規降低分紅的稅負呢?一般來說,可以采用這3種方法:
一、以有限公司持股
單以分紅來說,如果股東是自然人,那就存在雙重納稅的情況,即公司繳納增值稅后,分給股東個人還需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股東以有限公司或者有限合伙企業的形式參股,對于自然人股東而言,不僅可以緩沖風險,而且在國家稅收洼地注冊有限公司,還會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實際稅負壓力很小。
以花生財稅的園區為例,注冊有限公司可以享受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返還政策,具體返還比例為地方留存的50%-80%。
二、以合伙企業持股
合理地改變商業模式,通過公司將自然人的直接持股轉變為間接持股,間接持股最大的好處則是可以將持股平臺注冊到稅收洼地,對于注冊到稅收洼地的合伙企業,不僅可以實現資本運作的便利性,還能享受投資退出的低稅負,同時也為合理節稅提供了廣闊空間。
以花生財稅的園區為例,注冊合伙企業可以將個稅核定為3.5%,合伙企業不用繳納企業所得稅,如果合伙企業的身份是小規模納稅人,那12月31日之前,增值稅還可以享受國家優惠政策,減按1%征收,實際算下來,綜合稅負為4.5%左右。
舉例說明:
如果某公司高管作為股東,年底有一筆分紅收入500萬元,按正常分紅,他需要繳納100萬元稅費,如果該股東在花生財稅園區注冊合伙企業,以合伙企業的形式持股,那這500萬需要繳納稅費如下:
增值稅:500/(1+1%)*1%=4.95萬
附加稅:4.95*12%/2=0.29萬
個人所得稅:(500-4.95-0.29)*3.5%=17.32萬
綜合稅費:22.56萬
綜合稅負:4.5%
可以看出,如果一筆500萬元的分紅,以自然人形式參股,需要繳納100萬元稅費,以合伙企業的形式持股,則需要繳納22.56萬元稅費,綜合節稅77.44萬元,節稅比例為77%。
三、以個人獨資企業持股
股東以個人獨資企業的形式持股,將個人獨資企業注冊到稅收優惠區,這也是目前常用的方法,既能有效節稅,而且合法合規。
以花生財稅的園區為例,注冊個人獨資企業不用繳納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按照預征率核定征收,稅率為0.1%-1.5%(行業不同,核定的稅率不同),如果個人獨資企業的身份為小規模納稅人,那12月31日之前,增值稅還可以享受國家優惠政策,減按1%征收,實際算下來,綜合稅負為2.5%左右。
舉例來看:
如果某公司高管作為股東,年底有一筆分紅收入500萬元,按正常分紅,他需要繳納100萬元稅費,如果該股東在花生財稅園區注冊一家經營貿易的個人獨資企業,原企業與這家個獨企業發生500萬真實業務,那這500萬需要繳納稅費如下:
增值稅:500/(1+1%)*1%=4.95萬
附加稅:4.95*12%/2=0.29萬
個人所得稅:(500-4.95-0.29)*0.2%=0.98萬
綜合稅費:6.22萬
綜合稅負:1.2%
可以看出,如果一筆500萬元的分紅,以自然人形式參股,需要繳納100萬元稅費,以個人獨資企業的形式持股,則需要繳納6.22萬元稅費,綜合節稅93.78萬元,節稅比例為94%。
這是目前最為普遍的3種方式,當然每個企業性質不一,所采取的方式肯定會有一些不同。如果覺得本篇內容對你有用,歡迎點贊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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