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乙方使用甲方所申請的 自然資集字( )第 號宅基地建設房屋一事達成協議如下,希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已于XX年X月X日向XX縣自然資源局申請了集體土地建設用地許可證( )第 號。

二、甲方同意將上述土地交由乙方建設住房并由乙方及其 (身份證號: )、 (身份證號: )等親屬共同使用、居住。

三、雙方確認由乙方獨立出資在上述土地上建設房屋,甲方不出資。該房屋及其所占用土地使用權的所有權歸屬于乙方獨立所有,由乙方及本協議第二條約定人員及相應親屬享有居住、使用、出租、處置權益,甲方及其直系親屬不享有任何權益。

四、如上述房屋建成后,遇國家政策征收,則本協議約定的該房屋及其所占用土地使用權的補償權益皆歸屬于乙方或其法定繼承人所有。甲方應以最大善意與征收方進行協商并簽署相關協議,所獲得的相應補償應如數在收到補償款后三日內交付給乙方或其法定繼承人。如違約則應按所獲得補償款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五、甲方及其直系親屬均已明確知悉該宅基地使用權已交由乙方所有及使用,并知悉其上建筑物系由乙方單獨出資所建,由乙方及 擁有所有權,具有使用、居住、出租和處置權益,不予干涉。也一并同意在涉及拆遷時所獲得的全部補償歸屬于乙方所有。

六、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后即生效,由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直系親屬:

年 月 日

(鑒于集體土地中的宅基地只能一戶一地,因此,在借用他人宅基地建房時,借用人應有當地農村戶籍,否則有可能合同無效,從而導致爭議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