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的重點內容包括(合同管理的重點內容包括什么)
一、合同基礎管理
重點關注企業是否設立專職或兼職的合同管理員,其是否經過相關培訓或取得相應的任職資格,是否聘請外部法律顧問;企業合同評審員的變更是否經過適當的審批程序;是否及時登記合同臺賬,定期將合同臺賬及合同正式文本、合同評審表報送法務或者其他有關職能管理部門備案;合同臺賬是否完整,合同資料是否完整;符合制度規定條件的交易是否簽訂合同,限額以上業務確實無法簽訂合同,是否按規定程序審核、審批;合同專用章(公章)是否指定專人進行有效的管理等事項。
二、合同管理流程
重點關注經辦人員在訂立合同前,是否對合同對方的主體資格、資信情況、履行能力及合同標的物產權狀況進行調查,對方是否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特定行業(建筑、監理、消防、廣告等)資質證書、授權委托書等資料。對特殊客戶,如收集以上資料確有困難的,是否按規定程序批準;對于基建、設備、采購合同,經辦人員是否先提供核價部門的價格審核單,合同評審人員再予評審;合同是否經過合同評審員評審,評審意見是否得到落實,未按評審意見修訂合同相關內容的,經辦部門負責人是否說明理由。合同按評審意見修改與否,是否由企業負責人確定;合同審批是否按規定權限執行;合同是否憑《合同評審表》蓋章,用印人員是否審查合同文本以及管理流程、手續的完備性;業務是否是先簽訂合同后辦理等事項。
三、合同條款與履行
重點關注合同主要條款是否清晰,沒有遺漏;合同雙方權利、義務是否明確,沒有歧義;合同生效日、有限期是否明確,沒有歧義;解決爭議方式是否有利于企業(一般約定由企業所有地的法院管轄或仲裁委員會仲裁,在約定仲裁委員會時必須寫明具體的仲裁委員會名稱);合同是否存在法律風險或對方布設的陷阱;是否嚴格履行合同;是否對合同履行實施有效監控,是否強化對合同履行情況及效果的檢查、分析和驗收,合同履行證據是否完備;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現的顯失公平、條款有誤、對方有欺詐行為等已經或可能導致企業利益受損的情況,是否按規定程序及時報告,并按規定辦理合同變更或解除;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的,是否按規定報告和解決;是否建立合同履行情況評估制度,是否及時對合同履行的總體情況和重大合同履行的具體情況進行分析評估,是否及時對合同履行的總體情況和重大合同履行的具體情況進行分析評估,是否對不足及時改進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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