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標準是什么意思(哪些屬于小微企業標準)
小型微利企業認定條件:
1、所得額小于300萬元
其中: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所得額,適用20%的稅率
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所得額,適用20%的稅率
2、從業人數小于300人
從業人數范圍: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動派遣用工人數
從業人數全年季度平均值:季度平均值=(季初+季末)/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3、資產總額小于等于5000萬元
資產總額全年季度平均值:季度平均值=(季初+季末)/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最新政策:
1.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對小微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上述政策優惠基礎上,再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2.自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對注冊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并實質運營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3.對在西部地區國家鼓勵類產業企業,在2023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期間,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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