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對廣大中國老百姓來說是非常寶貴的,可以說是來之不易的。這既有國內房價貴得離譜,不僅是小縣城房價都要過萬元/平米,而且像北上廣深一線城市的房價也都在6-7萬/平米之間。很多人付首付款的錢也是東拼西湊,好不容易湊齊的,還要為買房欠下銀行20-30年的房貸。所以,普通人基本上要耗盡大半輩子的心血,才能圓上住房夢。

除了房價與當地居民收入嚴重脫節之外,還有之前租房市場的不規范,導致了很多年輕人咬牙也要選擇買房居住。這主要是,租客無法長期租房居住,即使與房東簽下租房合約,也是房東什么時候想讓你搬家,你都要搬。而如果有了自己的房子,雖然也要為銀行打工20-30年,但畢竟房子還是自己的,也不用經常受搬家之苦。不過,從今年開始,我國國家開始逐步規范住房租賃市場了,未來“租售同權”也能夠逐步得到落實。

對于大多數的老百姓而言,他們買房買的就是房屋的產權,這個產權肯定是永久性的。但是,房屋下面的土地卻只有70年的使用權,這意味著,如果房屋使用期限超過70年,那么房屋的住戶就失去了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這似乎也意味著,百姓們辛辛苦苦買了一套房子,等到70年之后,房屋下面的土地很可能連同房子一起被收走。面對這個歷史遺留問題,官方一直沒有正面回應此事。

更要命的是,雖然土地使用權算是70年的,但實際上你用到的要遠比70年還要低得多。因為土地使用權的年限是從政府出讓土地給開發商時就開始計算了,而開發商拿地建房,再把房子交到購房者手中,少說也要三年以上的時間了,這還是購買了新的商品房,如果是購買二手房的話,完全有可能出現,別人住了20多年,你的土地使用權還不足50年的情況,這樣購房者出現“隱情”吃虧的情況。

面對土地使用權只有70年的這個情況,很多老百姓也感到非常困惑,這房子是自己花錢買的,為什么還要有一個70年的期限呢?對此,我們的看法是,你花錢買的是房屋的永久產權,而下面的土地的使用權是國家的,這個70年使用權是指你購買房子下面土地的使用權限。土地是歸國家所有,當然居民使用它是有年限標準的。而專家認為,如果一個人20歲開始買房,給你70年的居住期限,已經足夠購房者居住到老了,普通人不用太擔心產權到期的問題。

現在的問題來了,一旦購房者的70年使用期到之后,又該怎么辦呢?據我們了解到的情況有二種結果:一個是,如果你居住的房子的土地已經70年到期了,你可以向相關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再延續下去。如果得到政府部門的批準后,只要繳納一部分費用后,即使70年到期之后,你還可以繼續居住下去,不受任何影響。

另一個是,國內的房子平均壽命也就30-50年之間,所以,也到不了70年的土地使用期限,上面的房子早就成危房了,再住人要出危險了,就要面臨拆遷了,屆時是國家把土地和房屋拿走,給居民一筆拆遷補償款,居民可以購買其他的商品房,所以,這個70年的土地使用權問題,最終也不會成為什么大的問題。

實際上,有了房產證說明你擁有這套房子的永久居住權,但是房子下面的土地還是屬于國有的,所以就規定使用期限是70年,而且這個70年是要從地方政府把土地出售開發商的那天算起,這意味著很多二手房恐怕連50年的土地使用權都不到。

不過,大家也不用擔心,這70年產權如果真的到期,居民可以申請交納一筆費用,再延續下去。而目前國內房屋質量也只有30-50年,肯定在70年產權期限到來之前,房屋就被認為是危房要動拆遷了,這樣居民又可以拿著拆遷款再買一套房子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