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小區停車管理辦法最新(物業小區停車管理辦法細則)
小區停車管理辦法
尊敬的新世界恒大華府全體業主:
本小區地面與地下的車位總數與住宅數量配套比例只有0.7,意味著平均每戶可自由使用的車位不足1個。由于目前本小區停車收費和進場難度均低于鄰近小區,導致大量外來車輛泊入,嚴重侵害了全體業主的共同利益。
鑒于小區車輛日益增多、車管難度和停車矛盾日趨加劇的新情況,為了合理分配公共資源、規范機動車停放行為,根據《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條的規定,本著小區資源服務本小區業主、業主人人有位停、多占資源多繳費的原則,特制定如下管理辦法:
一、本辦法的管理范圍
(一)園區內地面車位:在小區公共區域內已建成的地面停車位、由業委會規劃劃定的路面停車位以及后期建設新增的地面車位。地面車位的收入歸入公共收益。
(二)地下車位:在地下車庫中,經規劃且在相關管理部門備案的,用于停放機動車的區域。未經主管部門批準,不可擅自改變區域用途。
二、車輛登記制度
小區車輛管理實行單一方式登記制度,未登記車輛不允許進入小區。登記類別如下所示:
(一)業主車輛信息登記
每套房最多登記2輛車,登記車輛分為A、B兩類:
A類:車輛與業主的地下車位綁定
每個地下車位可綁定登記1~2輛車,但同一輛車不可以同時綁定多個車位。與車位綁定且停泊于該車位上的車輛記為A1,與車位綁定但需在別處停泊的車輛記為A2。
此類車輛登記需向物業公司出示或提交以下資料:
1)房屋產權證明(房產證、土地使用證或者房屋買賣合同);
2)戶主身份證明(身份證、護照等);
3)車位合同及轉讓協議;
4)車輛行駛證,車主與業主的關系;
B類:車輛停泊于地面
地面車位屬小區全體業主共有,由于地面車位緊張,未購買車位的業主也可以登記1~2輛車,停泊在小區的第一車輛記為B1,與B1同時停泊在小區的第二車輛記為B2。
此類車輛登記需向物業公司出示或提交以下資料:
1)房屋產權證明(房產證、土地使用證或者房屋買賣合同);
2)戶主身份證明(身份證、護照等);
3)車輛行駛證,車主與業主的關系;
(二)非業主車輛信息登記
(1)長期居住在小區的租戶車主,可委托其房屋的產權人進行車輛登記。出租方與承租方共享使用權,即登記的租戶車輛占用業主的名額。若發現未授權私自假冒登記的,遭業主方投訴,立即取消進場資格。
(2)親朋好友等需要臨時進入小區的車輛,以及未通過A類或B類方法登記的車輛,均視為來訪車輛。
(三)如有其他特殊情況,請業主到新世界恒大華府綜合服務中心另行申報。最終解釋權歸新世界恒大華府小區第二屆業主委員會所有。
三、地面停車計費方法
收費檔
收費標準
適用車輛
第一檔
封頂10元/天
白天(7:00-19:00):
半小時以上4小時以內2元
4小時以上12小時以內4元
晚上(19:00-7:00):
半小時以上4小時以內3元
4小時以上12小時以內6元
B1
A2
第二檔
封頂20元/天
白天(7:00-19:00):
半小時以上2元/小時
晚上(19:00-7:00):
半小時以上3元/小時
B2
未停放于綁定車位上的A1
第三檔
封頂40元/天
全天(0:00-24:00):
半小時以上4元/小時
業主的第三輛及以上車輛
來訪車輛
四、園區內停車管理制度
1)來訪車輛需由業主通過24小時熱線電話或APP報事進行預約,經門崗核實信息后方可進入小區停放;車輛在被預約后可進出小區1次;
2)車輛駛入小區后須減速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小時,并確保行人和車輛安全;
3)車輛應整齊泊入指定停放位置。不得停泊于消防通道、路口、門口等非規劃停車區域,不得超越車位或跨位停車;
4)車輛嚴禁停放于小區綠化等易損公共設施上,因此造成公共設施損壞的,以物業評估的修復價格據實賠償,最低不低于500元/次,照價賠償后方能出場,并即刻列入黑名單;
5)已綁定地下車位的車輛,若停放于地面上,按照來訪車輛收費,因其他不可抗因素導致無法停放于地下車位的情況除外;
6)當小區車位已滿時,物業門崗人員有權拒絕來訪車輛進入小區,或要求來訪車輛限時駛離小區;
7)車輛在小區內禁鳴喇叭,盡量不使用對響聲過于敏感的電子報警器,以確保小區環境安靜;
8)無正式牌照的車輛使用臨時牌照登記,待正式牌照發放后聯系物業變更。
五、違規停放情況處理
(一)違規停放車輛定義:
1)已駛入園區但未被系統或保安登記的車輛;
2)在園區內未停泊于車位劃線區域內或超出車位線的車輛;
3)在園區內不遵守單向行駛規定,逆向行駛的車輛;
4)在地下車庫占用他人“A類”車輛所綁定的停車位的車輛;
5)其他違規車輛。
(二)違規車輛處理措施:
1)未登記車輛經保安勸阻后不及時處理的,按100元/天繳納停車管理費;
2)來訪車輛發生違規停放由預約的業主負責;
3)業主登記的車輛,不論駕駛人是否是業主本人,違規停放的后果一律由業主承擔;
4)對已登記的業主車輛,第一次違規進行警告,第二次違規予以曝光(業主寫承諾書交物業后予以解鎖),第三次違規列入黑名單,一個月內禁止進入小區;
5)秩序人員聯系違規車輛車主時,故意不接電話的、接到電話1個小時內仍未將車泊于劃定的停車區域的,均屬惡意違規,直接列入黑名單;
6)若因違反本方案,對其他業主或物業造成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的,依法承擔相關責任并進行賠償。
六、其他相關規定
(一)出租車管理
1)出租車原則上不得進入小區;如遇老、弱、病、殘、孕等特殊情況,經安保人員同意并進行登記后方可駛入;業主登記過的出租車除外;
2)載人或載貨出租車經物業公司同意后方可進入,不得在小區內滯留攬客,停留時間不超過15分鐘;
2)進入小區的出租車應遵守本小區的各項規章制度,否則,造成一系列后果均由出租車主承擔。
(二)貨車及其他車輛管理
1)送貨、提貨及搬家車輛需要進小區時,須提前與物業公司聯系,并在指定區域停放;裝卸貨物時,駕駛員不得離開車輛;裝卸完畢應立即駛離小區;
2)貨運車輛載貨出門時,尤其是載有貴重、大件物品時,安保人員須聯系業主確認后方可放行;
3) 大貨車、集裝箱車、拖拉機、工程車等大型車輛不得進入小區。如確有施工需要,需得到物業公司及業主委員會同意方可進入;
4)凡裝有易燃、易爆、劇毒品或污染性物品的車輛嚴禁進入小區;
5)執行任務的警、消、救、環、殯等特種車輛可直接進入小區。
七、部分問題解讀
1. 某業主具有小區車位產權,能否給外來車輛使用?
答:不行,根據《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條規定,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但可以租給其他業主,視為產權業主讓渡使用權。
2. 在小區內有多套房產的業主可以登記幾輛車?
答:每套房產均可登記2輛車。100套房一共可以登記200輛車。
3. 某業主只有一套房,但是有3輛車如何管理?
答:可以登記其中兩輛到自己名下,第三輛按照來訪車輛管理。也可以將第三輛登記到其他業主名下,占用該業主名額。
4. 地下車位被違停占用,誰有權投訴?
答:為避免多方投訴引起不必要的誤會,僅接受與該車位綁定的產權房號的業主投訴,投訴時需證明身份。車位所有權人需先進行“A類”登記后方可投訴。
5. 我有一個車位兩輛車,怎樣停劃算?
答:一個停地下,一個停地上,停地上的可按照臨停第一檔。如果都停地上,就分別按照臨停第一檔、第二檔進行計費。
6. 我有兩輛車但沒有車位,怎樣計費?
答:如果這兩輛車沒有同時停在小區,那么按臨停第一檔收費。只有同時停在小區才按兩檔收費。比如:B1在6:00進場,12:00出場,B2在9:00進場,15:00出場,那么B1出場時需要繳納的費用是B1停泊6個小時的費用4元(第一檔),加上B2停泊3個小時的費用6元(第二檔),共10元。當B2出場時,只要繳納從12:00到15:00的費用2元(第一檔),因為這段時間內該戶只有這一輛車停在小區,并未占用多余的資源。所以登記車輛時請一定要按“戶”,除非業主自愿為他人交費。
新世界恒大華府第二屆業委會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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