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是很多人會投資或自住的行為,手里有了一套房子后也能夠讓很多人安心。房子的類型有很多種,其中小產權房就是有一定法律風險的房子,人們擔心它的合法性。那么,購買小產權房是否合法?

小產權房的購買者有產權證,但是卻沒有房產證,這個所謂的一紙產權證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

小產權房有兩種性質,一種是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所建成的房子,這種房子只屬于農村的集體所有者,外村村民是不可以購買的。而另外一種小產權房則是在集體企業用地。或是占用耕地違法建設的房子。小產權房不可向非集體成員的第三人轉讓或出售,只能夠在集體成員的內部轉讓、置換。

國土資源部等多個部門聯合下發《關于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明確指出小產權房不予登記并發放產權證。因此買賣小產權房的合同是無效合同,不受國家法律保護。不論是自己寫協議也好,還是進行公證,均不能改變小產權房的性質,也不能把無效的合同變成有效。

無效合同的后果是,合同從最一開始就沒有效力,合同各方要恢復到合同沒有簽訂之前的狀態。如發生經濟損失,對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故建議您慎重考慮相應的法律風險。

小產權房可以買賣嗎

1.小產權房沒有房產證,流通受到限制。小產權房建設在集體土地上,不可對外銷售,沒有法律上的保障,拿不到產權證,對外的流通有所限制。

2.小產權房拆遷后補償困難。小產權房多是違章建筑,因此很有可能被拆除,一般是不會得到國家給予的拆遷安置補償。

3.小產權房質量沒有辦法保證,通常房屋的質量監管是不到位的,存在偷工減料現象,因為也有安全上的隱患。

4.小產權房常是位于偏遠地區,交通不便、配套不完善、物業管理滯后,有的甚至沒有物業。

5.小產權房在繼承、遺贈方面常會有糾紛出現。

若是小產權房進行買賣行為雙方均簽訂了買賣合同,那么此合同也屬有效。小產權房買賣合同也屬房屋買賣合同,有債權關系。只是因為證件的不齊,無法發生物權變動的過戶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