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省直文明網(山西省直文明辦)
為提高當事人舉證能力,有效保障訴訟過程中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進一步提升司法效率,2月20日上午,大同鐵路運輸法院舉行業務學習會,集中學習了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山西省公安廳等十五個單位聯合制定的《關于在民事審判和執行階段適用律師調查令的規定(試行)》,并結合本院民事審判、執行工作實際,對規定進行逐條的學習理解。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綜合審判庭負責人張健主持學習會,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張樨,執行局局長、立案庭負責人楊澤及民事、執行崗位的員額法官、法官助理參加會議。
通過逐條分析討論,大家深入了解了律師調查令的簽發程序、簽發范圍、簽發時限、格式內容及不予簽發律師調查令的情形,著重研討了今后簽發律師調查令的流程及應當注意的事項,為精準推進律師調查令制度的實施打下良好基礎。
大家一致表示,律師調查令制度的推行,對于便利當事人訴訟、發揮律師作用、提高訴訟效率具有重要的意義,工作中要正確理解規定的各項內容,嚴格遵照規定簽發律師調查令,以實際行動保障律師調查令制度的有效、規范施行,助推民事審判、執行工作提質增效。(韓宵李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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