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租和商租的區別是什么(金租和商租的區別是什么意思)
2023年4月20日起,原來歸商務部監管的商務系融資租賃公司劃歸銀保監會監管。原來商務部監管的融資租賃公司分為內資試點融資租賃公司和外資融資租賃公司兩種,一般稱為商務系融資租賃公司,簡稱商租。和一直歸銀保監會監管的金融租賃公司(簡稱金租)區別。
商租數量較多,尤其外資融資租賃公司占據大部分,外資融資租賃公司總數超過12000家,相對于70家左右的金融租賃公司和270家左右的內資試點融資租賃公司,數量過于龐大。再加上超過70%的外資融資租賃公司都是空殼公司,所以行業亂象叢生。
2023年商租劃歸銀保監會監管以后,監管部門在逐漸規范融資租賃公司的監管政策,除了2023年6月9日銀保監會印發《融資租賃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外,各地方金融監管局紛紛印發地方融資租賃公司的監管政策。而除了不斷出臺監督政策以外,對于融資租賃公司的設立、變更等業務辦理,監管部門也基本處于暫停狀態。
正是因為政策暫停融資租賃公司的設立、變更等業務辦理的原因,絕大部分融資租賃公司近三年很難設立分公司,而汽車融資租賃直租業務是需要車輛在業務開展當地上牌的,也就需要當地能夠解決融資租賃公司上牌問題,但是因為無法在業務當地設立融資租賃分公司,所以就需要一些對應的解決方案。
最近兩年咨詢這個問題的讀者朋友數量非常多,為此老黃把這個問題的解決方案分享出來,希望幫助行業發展。
整體而言,汽車融資租賃直租業務,如果在業務開展地區無法設立分公司,那么就只能設立汽車服務子公司(要包含汽車租賃的經營項目),把業務車輛登記在汽車服務子公司名下。而因為原本只有融資租賃公司和承租人客戶的簡單交易模式,因為汽車服務公司的加入,就變得比較復雜。而且,因為不同公司的具體條件不一樣,有些公司的資金方要求必須由融資租賃公司和客戶簽訂合同,另外有些公司則可以由汽車服務公司和客戶簽訂合同。
下面我們就把涉及融資租賃公司、汽車服務公司、客戶、汽車銷售商的三種不同的交易模式分享給讀者朋友,希望行業內的企業少走彎路,幫助行業快速發展。
備注:因為涉及資質問題,以下交易模式中,所有汽車服務公司與客戶簽訂的是租車合同+附加協議,融資租賃公司與客戶簽訂的才是融資租賃合同。具體合同模板和對應不同的政策法規和流程規范,會在車咖院線下培訓課中講授。
一、模式一:借款模式
這種模式由汽車服務公司和客戶簽訂合同,主要結構就是融資租賃公司借款給子公司汽車服務公司,由汽車服務公司作為簽約業務的主體。
這種模式的優缺點:
1、優點:操作簡單。
2、缺點:借款資金占用時間長、融資租賃公司名下沒有資產、合同主體是汽車服務公司、汽車融資租賃公司沒有和客戶產生業務聯系。
二、模式二:融資模式
這種模式由汽車服務公司和客戶簽訂合同,主要結構就是融資租賃公司購買子公司汽車服務公司的租賃資產。
這種模式的優缺點:
1、優點:模式簡單,可操作性強,資產轉移到融資租賃公司名下,有利于融資租賃公司合規和融資。
2、缺點:會涉及到利潤調節和稅務分配問題。涉及融資租賃公司關聯交易問題。政策要求融資租賃公司單個合作的關聯交易不能超過企業業務規模的30%,累計不能超過50%。
三、模式三:掛靠模式
這種模式是融資租賃公司和客戶簽訂合同,汽車服務公司只是作為車輛上牌掛靠服務的企業。
這種模式的優缺點:
1、優點:融資租賃公司直接和客戶簽約,融資租賃公司成為業務簽約主體。
2、缺點:業務模式復雜、涉及三方協議、融資租賃公司融資難度增加。
三種交易模式各有優缺點,汽車融資租賃公司可以根據企業自身情況選擇適合的業務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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