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向大家分享的案例是由北京來碩律師事務所燕薪律師代理的一起房屋征收維權案。

呂某等人是黑龍江省某市村民,2023年4月16日政府作出了征地批復但并未告知,該批復的征地范圍包括了呂某等村民的農田及宅基地。

在征收過程中,無任何程序征求村民對該城中村改造項目的意見,就是在這種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情況下,該城中村改造項目已經持續推進了一年之久。

在此之前,其他村民由于缺乏法律知識,缺少權利保護的手段,稀里糊涂地與當地政府簽訂了拆遷安置補償協議,呂某等村民發現,這種情況下簽訂的協議,不說改善生活、改善居住條件,就連之前的生活水平也不能維持,所以拒絕簽約,不料相關部門卻對他們送達了房屋征收補償決定。

無奈之下,呂某等人找到了北京來碩律師事務所,委托燕薪律師為其維權。

辦案經過

承接案件后,燕律師通過多種方式分別向區級市級省級等相關政府部門就城中村改造項目的征地、用地、立項、規劃、環評等批準文件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并針對相關部門答復的情形分別啟動復議或訴訟程序,找出文件中存在的違法問題。

政府于2023年5月向呂某等四戶村民下達了房屋征收補償決定,在燕律師的代理下,呂某等人首先向省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在收到行政復議決定書后,隨即向該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該市人民政府做出的征收補償決定。因為市政府在做出征收補償方案前并沒有向村民征求意見,沒有組織聽證,沒有向被征收村民送達評估機構出具的分戶評估報告等行為,都是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嚴重侵犯呂某等村民的合法權益,應當依法予以撤銷。

2023年9月,呂某等人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卻被口頭告知不予受理,隨后2023年10月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受理并繼續審理,而法院卻違反規定將起訴材料退回。隨后在燕律師的代理下,呂某等人向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這個過程中,不論是政府的復議回復還是法院的訴訟受理回復,均沒有做出書面答復,這是嚴重違反行政復議法及行政訴訟法程序的。

面對這種行政復議機關不受理行政復議申請,法院不受理行政案件的情況下,燕律師經過多方努力溝通協調下,問題得到圓滿解決,呂某等人與政府達成了合法滿意的拆遷安置補償協議。

律師說法

隨著《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實施,房屋征收補償條例在網絡新聞中就層出不窮,也被各級地方政府廣泛用于城市房屋征收中作為促進和規制被征收人的有效手段。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依法征收公民房屋過程中,如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沒有達成補償協議的,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價格作出的征收補償決定。也就是說,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是由征收人一方單方面做出的補償決定,剝奪了被征收人參與協商的權利,更為嚴重的是,征收人可以依據征收補償決定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房屋征收補償決定對被征收人來說,影響著其實質利益,所以應當引起格外重視。《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對房屋征收補償決定的下達規定了嚴格的程序要件,一旦程序不到位就應當依法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