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類問題,網上依然存在很多不同的聲音:

有人說,達到60萬公里就要報廢;

有人說,開到15年之后就報廢;

還有人說,只要能通過年檢,車子就能一直開下去···

今天小易就跟大家來個“謠言終結”——私家車報廢的官方規定。

私家車報廢規定:不再是15年后強制報廢

2023年12月,商務部就發布《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規定》指出:從2023年5月1日起來,對私家車15年的報廢年限給予正式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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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私家車的報廢年限是15年,這也意味著:買了車子15年之后,不管車子的車況如何,都必須進行強制報廢。

對于經常開車的人來說,車子到15年之后,零部件可能早已磨損或老化,這個時候報廢也是理所應當;但對于那些車子很少開,而且平時注重保養的車主而言,雖然車子已經買了15年,但可能還未達到強制報廢的標準,此時進行強制報廢,就顯得十分可惜了。

為了減少這樣情況的發生,2023年商務部就順勢出臺了私家車報廢的新規定:取消15年的報廢年限。

增加60萬公里引導報廢的規定

雖然取消了私家車15年的強制報廢年限,但同時,也增加了60萬公里引導報廢和5個強制報廢的條件。

先來看看第一個:60萬公里引導報廢。

這里,我們先來區分清楚2個概念:強制報廢和引導報廢。

● 強制報廢:必須、一定、肯定要報廢

● 引導報廢:建議報廢

而私家車增加的60萬公里,就屬于“引導報廢”,也就是說:如果私家車的里程達到60萬公里,國家會建議你去報廢,但不是強制性的。只要車子還能開,且符合排放標準,你有權選擇不報廢。

再來看看第二個:5個強制報廢的條件。

這是報廢規定中最重要、最關鍵,同時也是最致命的一點。

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四條

已注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

(一)達到本規定第五條規定使用年限的;

(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第五條 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

綜合上述,小易給大家總結一下:

若你的車是營運車輛,達到相應的使用年限就要被強制報廢;而不管你的車是營運還是非營運,只要你的車不符合排放標準(簡言之就是,年檢不通過)、連續3個檢驗周期沒拿到檢驗標志的,那你的車也得報廢。

所以,車輛是否報廢的關鍵要素是:年檢是否通過。

對于營運車而言,即使你的車還沒開到強制報廢的年限,但無法通過年檢,也會被強制報廢;而對于私家車而言,雖然取消了報廢年限,但若車子排放不合格、無法通過年檢,則直接面臨報廢。

2種特殊車輛的報廢時間

1、摩托車

此前,有車主問:摩托車報廢年限不是13年嗎,為什么我的開了11年就被強制報廢?

雖然摩托車的報廢年限是13年,但對摩托車還有額外的規定。

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四條:

對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純電動汽車除外)和摩托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嚴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規定,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不得低于6年,正三輪摩托車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車不得低于11年。

所以,摩托車11年就報廢也是有法可依的。

2、網約車

私家車用于開網約車,報廢規定是按私家車還是營運車呢?

對于該問題,《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也有特別說明。

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附件一:

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和大型轎車變更使用性質后累計使用年限計算公式

備注:公式中原狀態已使用年中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例如,已使用2.5年按照3年計算;原狀態使用年限數值取定值為17;累計使用年限計算結果向下調整為整數,且不超過15年。

如一輛私家車開了5年后,就開始從事網約車,車輛性質就變為了營運性質,根據上述公式,該車的使用年限為:

5+(1-5/17)*10=12.059(約為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