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和行為稅包括哪些稅(財產和行為稅包括哪些怎么更正申報)
我國稅收實體法體系按照征收對象分為5類18個稅種(請點擊藍色字閱讀):
1、商品(貨物)和勞務稅類:增值稅、消費稅、關稅
2、所得稅類: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
3、財產和行為稅類: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契稅
4、資源稅和環境保護稅類:資源稅、環境保護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5、特定目的稅類: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輛購置稅、耕地占用稅、船舶噸稅、煙葉稅
本期介紹財產和行為稅類,分為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和契稅。
一、房產稅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照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征稅范圍:房產稅以房產為征稅對象,房產即有屋面和圍護結構,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學習、工作、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征稅范圍為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不包括農村。
稅率:采用比例稅率,一種是從價計征,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損耗后的余值計征的,稅率為1.2%;另一種是從租計征,按房產出租的租金收入計征的,稅率為12%。自2008年3月1日起,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應納稅額計算:
1、從價計征:按房產的原值減除有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計征
房產稅 = 應稅房產原值 × (1 – 扣除比例) × 1.2%
2、從租計征:按房產的租金收入計征
房產稅 = 租金收入 × 12%(或4%)
二、車船稅
車船稅是以車船為征稅對象,向擁有車船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
征稅范圍:我國境內屬于車船稅法所附《車船稅稅目稅額表》規定的車輛、船舶。
車輛、船舶是指:依法應當在車船管理部門登記的機動車輛和船舶;依法不需要在車船管理部門登記、在單位內部場所行駛或者作業的機動車輛和船舶。
稅率:采用定額稅率,即對征稅的車船規定單位固定稅額。車輛的具體適用稅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依照車船稅法所附《車船稅稅目稅額表》規定的稅額幅度和國務院的規定確定。船舶的具體適用稅額由國務院在車船稅法所附《車船稅稅目稅額表》規定的稅額幅度內確定。
車船稅確定稅額總的原則是:非機動車船的稅負輕于機動車船;人力車的稅負輕于畜力車;小噸位船舶的稅負輕于大船舶。具體如下:
其中,機動船舶具體適用稅額為:
凈噸位小于或等于200噸的,每噸3元;
凈噸位201-2000噸的,每噸4元;
凈噸位2001-10000噸的,每噸5元;
凈噸位10001噸及以上的,每噸6元。
拖船按照發動機功率每1千瓦折合凈噸位0.67噸計算征收車船稅。
游艇具體適用稅率為:
艇身長度不超過10米的游艇,每米600元;
艇身長度超過10米但不超過18米的游艇,每米900元;
艇身長度超過18米但不超過30米的游艇,每米1300元;
艇身長度超過30米的游艇,每米2000元;
輔助動力帆艇,每米600元。
應納稅額計算:
車船稅 = (年應納稅額 ÷ 12) × 應納稅月份數
其中,應納稅月份數 = 12 –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取月份) + 1
三、印花稅
印花稅是以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應稅憑證的行為為征稅對象征收的一種稅。印花稅因其采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的方法繳納稅款而得名。
征稅范圍:印花稅共有13個稅目:(1)購銷合同;(2)加工承攬合同;(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4)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5)財產租賃合同;(6)貨物運輸合同;(7)倉儲保管合同;(8)借款合同;(9)財產保險合同;(10)技術合同;(11)產權轉移書據;(12)營業賬簿;(13)權利、許可證照。
稅率:
應納稅額計算:
印花稅 = 應稅憑證計稅金額(或應稅憑證證件數) × 適用稅率
四、契稅
契稅是以在我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土地、房屋權屬是指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
征稅范圍:(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2)土地使用權的轉讓;(3)房屋買賣;(4)房屋贈與;(5)房屋交換。
稅率:實行3%-5%的幅度稅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幅度稅率規定范圍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決定。
應納稅額計算:
契稅 = 計稅依據 × 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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