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問題】

本人于2023年底購房,一開始房開只讓使用商業貸款,稱一年后可以轉公積金,但2023年出臺公積金新政后,導致我們無法辦理公積金貸款,請問現在該怎樣提取公積金?如何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部門回復】

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回復,根據市民所述情況,是可以提取公積金的。具體可根據《貴陽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三章“提取頻次及額度”的第七條,以按揭方式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償還貸款本息,間隔時間為12個月。可以同時提取主貸人配偶、共同購房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總額不得超過當年償還貸款的本息。申請提前償還住房貸款的,提取額不得超過貸款余額,累計提取總額不得超過貸款本息。

關于“現在如何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根據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文件《關于調整貴陽市住房公積金部分貸款政策的通知》(筑公積金通字〔2023〕39號)中的規定:

一是自2023年7月1日起,職工家庭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余額追加購房首付的,不得申請該套住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含2023年7月1日前提取的)。

二是自2023年7月1日起,職工家庭結清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須在結清滿一年(含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不含2023年7月1日前結清的)。

三是自2023年7月1日起,職工家庭申請辦理商業按揭貸款轉換成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須在取得該套住房《不動產權證書》后方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