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區

一、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2000)

25、侵權行為致人身體傷殘,受害人請求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可以根據受害人承受的肉體與精神痛苦情況給予一定金錢慰撫,給付數額可以根據傷殘程度及侵害人的過錯程度予以裁量。因侵害行為致受害人殘疾的,賠償數額一般不超過我市城鎮職工上一年平均工資收入的5倍。受害人身體受到一般傷害,造成嚴重后果,確有必要給予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參照致人殘疾的情況酌減。

26、死者的近親屬以受害人死亡給自己造成精神痛苦為由請求死亡賠償金的,應予支持。賠償金數額可根據致害行為的性質、致害人的過錯程度、請求權人所受痛苦之程度以及其與死者的關系等酌定,但一般不得超過我市城鎮職工上年平均工資的10倍。死者的近親屬限于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缺位的,形成贍養、撫養、扶養關系的其他近親屬有權請求死亡賠償金。

27、對于損害事故的發生,受害人也有過錯的,應根據其過錯的比例酌情減輕致害人的賠償責任,包括經濟賠償責任和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二、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市一中院就民事侵權案件審理中相關問題請示的答復(2023)

(一)關于刑民交叉案件中精神損害賠償的相關問題

關于精神撫慰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三十八條第二款明確規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或者單獨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精神損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今后應當嚴格執行。

我們認為,關于刑民交叉案件中精神損害賠償的相關問題涉及到民事審判與刑事審判理念的差異,對此無論是在理論界還是審判實務領域均長期存在爭議,鑒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對此已有明確規定,故在立法部門及最高法院尚未出臺新的法律規則和裁判精神的情況下,仍應按照上述司法解釋及2023年全市法院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的精神嚴格執行。

三、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類審判指引(2023)

天津地區

一、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有關問題的意見(2006)

(一)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受理

被害人和其他權利人(其他權利人包括,已死亡被害人的近親屬、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以下同),在附帶民事訴訟中提出精神損害賠償請求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范圍問題的規定〉》第一條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損害賠償民事訴訟問題的批復〉》的規定,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刑事案件審結以后,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或民事訴訟方式提起精神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上海地區

一、上海市高級人法院民一庭關于傳統民事案件疑難問題研討意見(節選)(2023)

問題提出:機動車駕駛人構成交通肇事罪的案件,受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賠償訴訟中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是否應支持?

傾向意見:應當予以支持。《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155條第3款規定,駕駛機動車致人傷亡或者造成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的規定確定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交強險)范圍內予以賠償。而精神損害撫慰金包括在交強險范圍內,受害人獲得精神撫慰金有法律依據。精神損害撫慰金屬于交強險合同中的賠償項目,由于交強險合同中權利義務的存在和交強險的強制性,保險人應當根據保險合同履行與保險費對價的保險金義務。

二、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類案辦案要件指南》(2023)

重慶地區

一、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精神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2000)

第六條 精神損害賠償的標準:

(一)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遭受損害的,精神損害賠償金額一般不超過1000元;侵權行為情節惡劣、后果嚴重的,賠償金額為1000-5000元。

(二)侵害公民身體權、健康權的精神損害賠償,按傷殘程予以劃分。

1、對公民的身體權、健康權造成一般侵害的,賠償金額一般不超過1000元。

2、對公民的身體權、健康權造成嚴重侵害的,賠償金額一般不超過5000元。

3、侵害公民的身體權、健康權,致使受害人輕微傷殘的,賠償金額一般不超過10000元。

4、侵害公民的身體權、健康權,致使受害人嚴重傷殘的,賠償金額一般不超過100000元 .

5、精神損害賠償金額最高限一般為100000元。

河北地區

一、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河北省公安廳 河北省司法廳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北監管局關于印發《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計算標準(試行)》的通知(2023)

山西地區

一、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人身損害案件賠償標準辦案指引(2023)

(十二)、精神損害撫慰金

27.受害人因侵權行為致殘或致死的,賠償權利人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應予支持。受害人未構成傷殘,但面部受傷或受害人為兒童的,可以根據案情適當支持精神損害撫慰金。

28.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參照受害人的傷殘等級并根據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侵權人承擔責任的能力、當地的生活水平等具體案情確定。未構成傷殘但符合本意見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或傷殘十級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不超過5000元;傷殘九級的,在5000元至10000元之間確定賠償數額;以此類推,傷殘一級或死亡的,在45000元至50000元之間確定賠償數額,最高不超過50000元。

江蘇地區

一、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公安廳關于處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2005)

28、因交通事故遭受精神損害的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向主持調解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時,一般不宜超過5萬元。

浙江地區

一、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關于人身損害賠償費用項目有關問題的解答(2023)

(十五)、精神損害賠償金額應如何確定?

答: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的規定確定,根據我省審判實踐,一般以5萬元為限。如果侵權行為情節特別惡劣,被侵權人的損害程度特別嚴重或者社會影響特別大,可適當提高賠償金額,但原則上不超過10萬元。

安徽地區

一、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2006)

第二十五條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的規定確定精神撫慰金的數額時,可以參考下列標準:

(一)公民身體權、健康權遭受輕微傷害,不支持賠償權利人的精神撫慰金請求;

(二)公民身體權、健康權遭受一般傷害沒有構成傷殘等級的,精神撫慰金的數額一般為1000元至5000元;

(三)公民身體權、健康權遭受的傷害已經構成傷殘等級,精神撫慰金的數額可以結合受害人的傷殘等級確定,一般不低于5000元,但不能高于80000元;(依據相應傷殘等級,按照每個級別遞減10%計算)

(四)造成公民死亡的,精神撫慰金的數額一般不低于50000元,但不得高于80000元。

案件有其他特殊侵權情節的,精神撫慰金的數額可以不按上述標準確定。

第二十六條 按前條的規定確定精神撫慰金的數額后,根據《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的規定,受害人自身有過錯的,應按其過錯程度減少精神撫慰金數額。

福建地區

一、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2001)

25、根據侵權人的主觀過錯程度、侵害手段、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侵權行為分為一般侵權行為、嚴重侵權行為、特別嚴重侵權行為。

一般侵權行為的精神損害賠償在1000元—10000元之間酌情判定;嚴重侵權行為的精神損害賠償在10000元—50000元之間酌情判定;特別嚴重侵權行為的精神損害賠償在50000元—100000元之間酌情判定。

二、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疑難問題的解答(2008)

22、問:審判實踐中,具體如何把握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標準?

答:根據我省的經濟發展狀況和生活水平,并結合審判實踐經驗,一般情況下,可以參照以下標準:

(一)受害人遭受輕微傷害請求精神損害撫慰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受害人遭受一般傷害未構成傷殘等級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在1000元至5000元之間酌定;

(三)受害人遭受的傷害已構成傷殘等級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在5000元至80000元之間酌定;

(四)受害人死亡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在50000元至80000元之間酌定。

個別案情較為特殊的案件,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可以不受上述標準限制。

江西地區

一、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侵權賠償案件指導意見(試行)(2023)

22.精神損害撫慰金。受害人死亡或者因傷殘等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可以請求支持賠償精神損害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額一般不超過五萬元;一級傷殘或者兩人以上死亡的一般不超過十萬元,最高不超過二十萬元。造成傷害的主要原因歸于受害人或者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對受害人的精神損害賠償請求,不予支持。

山東地區

一、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2001)

85、自然人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等物質性人格權和自然人的名譽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隱私權等精神性人格權因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受害人精神利益損害而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或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及其他情形的賠償金)的,具體賠償標準規定如下:

(1)侵害人是自然人的,一般性精神損害賠償標準為1000元-3000元;嚴重精神損害,賠償標準為3000元-5000元;

(2)侵害人是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的,一般按照公民賠償標準的五-十倍予以賠償。

侵害人侵害行為特別惡劣、受害人的傷害程度特別嚴重或社會影響特別大的,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提高上述賠償標準,但判決前必須呈報省法院復核。

二、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印發全省民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的通知(2011)

(九)關于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標準問題

侵權致人損害,未造成嚴重后果的,受害人請求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的,一般不予支持;侵權致人損害,造成嚴重后果的,可以根據受害人一方的請求判令侵權人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應當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方式、侵權情節、影響范圍、侵權獲利情況、承擔賠償責任的能力等因素綜合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請求權的主體為受害人或者近親屬。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變化,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會議認為應對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標準予以適當調整。具體調整標準如下:侵權人是自然人的,一般精神損害,賠償標準為1000元—5000元;嚴重精神損害,賠償標準為5000元—10000元。侵權人是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的,一般按照自然人賠償標準的五至十倍予以賠償。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可在上述基礎上適當提高賠償標準。

河南地區

一、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關于當前民事審判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節選)(2003)

第三十條 侵害自然人生命權的,精神損害賠償費稱為死亡撫慰金;侵害自然人健康權致殘的,稱為殘疾撫慰金,侵害自然人健康權但末致殘以及侵害自然人其他權利或法益有必要進行精神損害賠償的,統稱為精神撫慰金;精神撫慰金的數額應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依侵權人的過錯、侵權行為的情節、影響和后果以及給受害人造成精神損害的程度并結合當事人雙方的特定社會狀況及加害人的認錯態度等因素酌定。

侵害自然人生命權,死亡撫慰金參照在5000元一10萬元之間酌定。

侵害自然人健康權造成殘疾,受害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精神損害賠償數額類推侵害啟然人生命權予以酌定,喪失部分勞動能力的,精神損害賠償數額在5萬元以下酌定。侵害自然人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精神損害賠償數額在2萬元以下酌定。

侵害自然人健康權但未造成殘疾以及侵害自然人其他權利或法益的,精神損害賠償數額在1萬元以下酌定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二、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河南省公安廳 河南省司法廳 河南銀保監局籌備組關于印發《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計算標準和主要情形損害賠償責任比例(試行)》的通知(2023)

湖北地區

一、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會議紀要(節選)(2023)

13、對于身體權、健康權被侵害,權利人主張精神損害賠償的,以達到傷殘標準作為認定嚴重精神損害的依據,對于沒有達到傷殘標準的,則要結合侵害行為是否造成了受害人生活不便,是否降低了受害人的生活質量,是否給受害人造成嚴重的精神痛苦等因素考慮。

對于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人格尊嚴、人身自由等人身權益被侵害,嚴重的標準則要考慮受害人精神是否遭受極大的痛苦,受害人正常的工作、學習、勞動、生活秩序是否受到影響,是否造成了受害人精神疾病等后果。

精神損害賠償的數額一般不超過5萬元。

湖南地區

一、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湖南省公安廳 湖南省司法廳 湖南銀保監局關于印發《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計算標準(試行)》《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情形損害賠償責任比例(試行)》的通知(2023)

廣東地區

一、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已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人應否承擔精神損害賠償民事責任的批復(2023)

關于已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人應否承擔精神損害賠償民事責任的問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問題的解釋》、《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其他相關規定,人民法院應對當事人關于精神損害賠償的訴訟請求進行實體審理,并依法認定應否予以支持。

二、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廣東省公安廳 廣東省司法廳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印發《關于廣東省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標準的紀要》的通知(2023)

四川地區

一、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貫徹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意見(2002)

2、因侵權行為致人殘疾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為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的上限為100000元。其具體賠償救額的計算公式為:殘疾賠償金=100000元×傷殘等級系數×責任系數。計算殘疾賠償金不應考慮年限。

傷殘等級系數,1級傷殘為1;2級傷殘為0.9;依此類推,10級傷殘為0.1。

責任系數按照當事人過錯責任的大小確定。如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的,責任系數為1;承擔一半責任的,責任系數為0.5。

侵權行為手段、情節、方式特別惡劣的,殘疾賠償金的數額可適當高于通過上述公式計算出的數額。

殘疾人生活補助費與殘疾賠償金系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侵權人因侵權造成受害人精神損害嚴重后果的,除應當承擔殘疾賠償金外,還應當依法支付殘疾人生活補助費。

3、侵犯他人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監護權、隱私及其他人格利益等精神性人格權利的,其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標準原則上應掌握在500元至50000元的幅度內。鑒于我省各地經濟發展狀況的差異,各地法院可在上述幅度內確定侵犯精神性人格權利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具體標準,由審判人員按照《解釋》第十條規定的六種因素綜合確定侵權人應當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

4、因侵權行為導致具有人格象征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永久性毀損、滅失的,其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的確定標準適用上一條的規定。

5、以獲取經濟利益為目的侵犯他人精神性人格權利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不受上述最高限額50000元規定的限制,其具體賠償數額應根據侵權人獲利的多少而定。

云南地區

一、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會議紀要(2009)

14、精神撫慰金的賠償數額,一般不得超過5萬元,情況特殊的不得超過10萬元。

陜西地區

一、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印發《陜西省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計算標準(試行)》和《陜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情形損害賠償責任比例(試行)》的通知(2023)

甘肅地區

一、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 甘肅省公安廳 甘肅省司法廳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甘肅監管局關于印發《甘肅省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計算標準(試行)》《甘肅省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情形損害賠償責任比例(試行)》的通知(2023)

內蒙古地區

一、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關于轉發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計算辦法>的通知》和《關于印發(二00四年度內蒙古自治區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標準)的通知》的通知(2004)

第六條 受到人身損害的當事人或者死者的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可以以精神撫慰金的形式,根據該起交通事故對受到人身損害的當事人或者死者近親屬的加害程度、賠償義務人的給付能力和當地生活水平酌情給付。

(一)當事人死亡其近親屬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的,精神撫慰金按照總數50000元(含本數,以下類同)以下的金額酌情給付。死者近親屬多人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的,按照精神撫慰金總數50000元以下的金額計算,由死者近親屬自行協商處理。

(二)當事人身體因傷致殘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的,精神撫慰金按照總數30000元以下的金額酌情給付,并依據相應傷殘等級,按照每個級差10%遞減計算。

(三)當事人身體受到損傷雖未致殘,但達到輕微傷、輕傷、重傷損害程度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的,精神撫慰金按照總數5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下的金額酌情給付。

廣西地區

一、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公安廳 司法廳 廣西銀保監局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及計算標準》的通知(2023)

新疆地區

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關于當前民事審判工作中應當注意的若干問題(節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