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職工):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1.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

2.乙方的工作職責 。

三、工作時間

朝九晚六,周末雙休。

四、工資待遇

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為 元/月,加班工資視情況另行協商。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六、福利待遇

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合同的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八、合同的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有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可以解除本合同。

九、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十、勞動爭議處理和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本合同依法經雙方簽字或蓋章訂立后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如果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應妥善保管。

2、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