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對于傷者醫療費的解決方法,其實每一起交通事故案例都有不同的方法。主要分為以下幾類。絕大部分情況都是由傷者的家屬自己進行墊付,隨著交通事故認定書下發之后,各方當事人在民事調解中來解決醫院的費用。

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的范圍內,對一些傷者可以墊付一部分醫療費用,但是很多傷者在墊付醫療費的問題上,希望由機動車一方先行墊付。

我們國家的相關法律沒有強制性要求,傷者的醫療費必須由機動車駕駛人員先行墊付,主要考慮的原因是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沒有出來,機動車駕駛人員的賠償多少數額無法確定。

而且傷者正在治療階段,前期機動車駕駛員進行全額墊付,容易造成今后的一些糾紛。

為了解決這個矛盾,國家也是出臺了相關的政策,保護弱勢群體。在1救治期間,醫療費的保障主要采用的方法就是,保險公司先行墊付一部分。在保險公司墊付后,傷者家人確實無法拿出資金,保證傷者就醫的情況下,可以申請國家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關于傷者在醫院的救治費用,大家是容易產生矛盾和沖突的。在這里需要傷者的家屬,了解相關的法律規定,盡可能地保護傷者在醫院的正常救治。

對于確實有困難,一定要主動積極地申請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不要將全部的重點放在機動車駕駛人員是否墊付的問題,或者墊多少的問題。

交通事故需要按照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來進行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劃分確定之后,那么關于民事賠償的前提條件也就成立了。在民事賠償過程中,各方當事人可以選擇民事調解,也可以選擇到人民法院進行民事訴訟。

當人民法院進行民事判決之后,作為機動車一方,如果不出醫療費,法院將會采取強制手段保護傷者的合法正當權益。

通過今天的這個介紹,主要是想表達一個觀點,傷者在住院期間的醫療費,是有保障的,傷者家人確實解決不了醫藥費的情況下,有保險公司還承擔一部分。在保險公司解決不了的情況下,還有國家救助基金進行兜底性保障。

希望大家把注意的精力放在搶救和治療傷者的這一方面。不要一味地希望機動車駕駛人員全額的墊付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