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貸利息超過多少不受法律保護(網貸利息超過多少不受法律保護2023)
案例導入
深圳的老張手頭積攢了一些錢,聽朋友們說存銀行利息不高,可以出借給一些做生意的人來用。老王就問,那利率有多高呢?朋友說:這個要看你們雙方怎么談的了。老王最近又看新聞,好像國家在嚴打高利貸和套路貸,所以他對于這個借貸利率的約定不是很懂,不知道多高的利率受國家保護。萬一對方還不了錢去法院起訴,法院會怎么判?
剛哥說法
那么,關于民間借貸的利率到底是怎么規定的呢?關于民間借貸的利率規定,要分四種情況來進行討論。
一、利率未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以內的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23)第二十五條規定,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此條的意思很明確,即尊重雙方的意思自治,但不得超過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超過的,超過部分不予支持。
二、約定借貸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2023年8月20日有效,之后的利息適用新規。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23)第二十六條第一款: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該條規定對于2023年8月20日之前的借貸行為仍然有效,也就是通常情況下,法律保護的最高限是年利率24%。在2023年8月20日后起訴的,之前的利息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之后的按照新規支付。#深圳頭條##深圳資訊##深圳#
三、約定年利率36%且已支付的,2023年8月20日之前是有效的,之后的利息適用新規。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23)第二十六條第二款: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也就是說,超過年利率36%的部分是絕對無效的。此時,實際上年利率36%法律是不贊成的,但是如果當事人之間既有約定,也已履行,就把它當作一種自然之債。愿意按照約定履行,法律不加干涉,沒有履行且不愿履行的,法律不加以強制。
四、2023年8月20日之前,約定年利率36%尚未支付的,超過24%的部分無效。
按照上述司法解釋,年利率24%為當時法律所保護的利率。對于年利率36%,則是有選擇地承認。如果已經支付了的,視為自然債務,法律不加干涉。尚未支付的,則不再保護。且在2023年8月20日之后的利息按照新規計算。
五、2023年8月20日之后,利息不能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23)第三十一條規定:2023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審民間借貸案件,借貸合同成立于2023年8月20日之前,當事人請求適用當時的司法解釋計算自合同成立到2023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對于自2023年8月20日到借款返還之日的利息部分,適用起訴時本規定的利率保護標準計算。因此,雖然新的司法解釋已經出臺,但是對于之前的行為,仍舊適用之前的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規定。這也充分體現了法律的可預期性特征,即不能用今天的法律去約束昨天的行為。
結語
民間借貸作為金融機構借貸的補充,對于民間經濟的活躍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近年來,高利貸行為已經嚴重危害了經濟社會的穩定發展,成了民營企業或者部分經濟困難家庭的巨大噩夢。利滾利、驢打滾、裸貸等非法借貸行為開始侵蝕國家的經濟基礎,嚴重危害民生。現在,國家已重拳出擊,整頓借貸市場亂象。奉勸那些放高利貸者,好自為之!同時,親戚朋友之間,能幫就幫一把。如果覺得金額太大風險太大,也可以選擇不出借,或許還幫了他們呢!對于民間借貸的問題,你有什么看法?歡迎在下方評論區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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