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悠招數一:給購房者支歪招,隱瞞交易風險。一線城市沒有放松限購的背景下,購房者若主動咨詢房產中介,他們常會支一些歪招規避限購令。如,讓購房者補交房款、購買社保、先簽合同再過戶等,但中介并沒有合同保證。一旦出現問題,購房者不僅要承擔法律責任,中介還會以購房者違約為由拒不退還定金、押金。

忽悠招數二:夸大房產投資價值,引誘購房者入市。購房者一般缺乏專業知識和可靠消息源,在混亂的信息中易產生誤判。一些房產中介會利用對樓市政策的非理性解讀和神秘渠道消息,誤導購房者。

忽悠招數三:虛假承諾亂保證,出現問題就推諉。樓市動蕩時期,購房老手不太可能購房,入市的購房者以新手為主。由于欠缺跟房產中介打交道的經驗,新手易被中介的虛假承諾所蒙騙。其實,所有的口頭承諾都可以忽略不計,購房者真正需要的是一紙嚴謹詳盡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