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買賣合同訴訟時效是多久

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向法院起訴的,起訴時效是3年,從當事人知道權利被侵犯時開始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二手房買賣合同需要第三方見證才有效嗎

訂立二手房買賣合同時,其實不需要第三方的見證,但為保證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先確定轉讓人是否有出賣房屋的實體權利。

并且,具體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判斷:

1、房屋的所有權人出賣房屋的:

確定出賣人是否與房屋產權證或者其他房屋合法來源證明文件上的名稱一致,必要時可以直接到房屋管理部門查詢。

2、委托或代理出賣的:

注意審查房屋所有權人是否與轉讓房屋產權證上的名稱一致,是否經所有權人同意或授權,是否有所有權人同意或授權出賣的書面證明材料。

3、共有房屋出賣的:

注意審查是否經其他共有人同意,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賣的書面證明材料。

接著,買受人還要審查二手房的實際狀態,具體如下:

1、審查轉讓的房屋是否違反規劃、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未能辦理合法的銷售手續等原因不能辦理房屋合法產權的房屋;

2、審查轉讓的房屋是否屬于經濟適用房;

3、審查轉讓的房屋是否被依法查封;

4、城鎮居民不得購買農民的住宅。

通過以上的分析,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所以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向法院起訴的,起訴時效是3年,從當事人知道權利被侵犯時開始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