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中的避稅方法及法律風險有哪些?
我國為了打擊房地產投機者,在房產交易中通過稅費來區分普通置業者和炒房客,由于政策的差距較大,稅費也是天差地別,于是“聰明人”找到了各種“避稅”的辦法,但這些方法也對應著法律風險。
大家好,我是楊鈞。
我們看一下常見的避稅方法有哪些:
(一)簽訂陰陽合同
簽訂陰陽合同是二手房交易雙方常用的避稅方法。例如實際成交價為200萬元簽訂“陰合同”,而網簽合同價格為150萬元的“陽合同”。這樣只需要按照150萬元的標準繳納相關費用。
法律風險:網簽合同才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買方耍賴皮這時候賣方要想維權,一方面訴訟耽誤時間,另一方面還需要舉證,總之房子搭進去了還不會那么快的拿到錢,所以對于賣家來說是有一定風險的。
Ps:有的買家覺得這樣子很劃算,省了不少的稅費,但是到你過段時間想出售這套房產的時候就不合算了,因為到時候增值稅部分會把你這“省”下來的50萬也算進去,稅費可能比當時按照實際成交價繳納的還要多。
(二)假離婚假結婚
在限購城市為了取得購房資格常有假離婚假結婚的現象發生。這都是因為購房政策中常有以家庭為單位的計算方法,于是就有了假離婚的現象,因為離婚后就變成了兩個家庭,而假結婚通常是因為戶籍的問題,當購房與當地戶口掛鉤并且戶口沒那么容易得到的時候就催生了假結婚的現象,就像現在各大城市搶人的現象,以至于好多城市戶口很容易就得到了,那么這些得到戶口的人真的是因為熱愛這個城市嗎?還是為了購房或者教育等問題呢?
法律風險:這塊其實更多的不是法律層面的問題,而是思想層面的問題,我覺得婚姻是這個世界上風險最大的事情,因為兩個沒有任何血緣關系的人為了那看不見摸不著的“愛”結合在一起,有可能成為生死不渝的“愛人”,但也有可能成為置對方于死地的“仇人”。至于究竟是成為愛人還是仇人完全在一念間,是完全不可控的事情,所以,假結婚或者假離婚的背后究竟有沒有藏著買房賣房以外的東西,誰也無法判斷,總之一旦出現“違約”,由于本身就有造假意愿,所以得不到法律的保護。
(三)延期交易
根據國家政策,二手房交易由于性質及年限不同都有不同的優惠政策。其中增值稅以2年為界限,個人所得稅以5年為界限。因此很多人便出現了買賣雙方約定延期交易的現象。如雙方以“先租后買”的方式達成交易,過戶前買房先租住房屋,每月約定租金,待2年或5年的期限一到,雙方將租金抵消到房款中。
法律風險:如選擇延期交易就意味著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房屋是不能辦理過戶的。如果政策發生變化,房價上漲,賣方則可付違約金而不出售房屋;房價下跌,買家也不愿繼續交易。風險隨著時間的延長其不確定也越來越大,尤其是個體之間。
(四)假贈與
對于贈與的房產,賣方不必付個人所得稅,交易雙方即可通過私下協議進行房款交接。一般只需要繳納契稅,所以通常能節省下不少的費用。
法律風險:對于買家來說贈與無法辦理貸款,另外買方拿到房產后發生了質量問題,在法律上不受保護。而對于賣方來說由于雙方私下進行交易,如果賣方先辦好了產權過戶而買方未交齊房款很容易引起糾紛。由于贈與是“送”而非買賣,所以私下的交易自然得不到例如《消法》等相關法律的保護。
上面四種就是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常見的避稅方式及其法律風險。當然,人是會制定“對策”的高等動物,不論什么政策的出臺,一定會有聰明人想到對策,就好像不管多嚴密的系統都一定會有黑客能攻破一樣,這屬于人的本能,所以,隨著調控的升級,政策的出臺,一定會有更多的方法和對策的出爐,但是,這里要奉勸那些“聰明人”,還是放眼長遠,不要僅看見蠅頭小利,最終可能是得不償失的。
這期的節目就到這里,祝大家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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