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一下沈陽房產繼承公證流程是多長時間
(一)當事人應事先準備以下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中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二)當事人到公證處填寫有關表格。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三)公證人員核對相關信息。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后,在筆錄上簽字確認。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也會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
(四)出具公證書。公證處經審查認為符合公證條件的,應當出具公證書。公證書按司法部門規定或批準的格式制作,自簽署之日起生效。相關知識延伸閱讀:辦理房產公證的程序
1、公證申請。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并提交房屋過戶合同、個人身份證件、產權證明及其他相關材料。
2、公證受理。公證處對當事人的公證申請,經審查符合公證條件的,予以受理。公證員在受理公證的同時,必須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發現不完備或有疑義的應通知當事人作必要的補充,公證處也有權對交易雙方進行調查。
3、出具公證書。公證處經審查認為符合公證條件的,應當出具公證書。公證書按司法部門規定或批準的格式制作,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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