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問題如何賠償業主

施工單位施工過程中,造成業主損失的,由施工單位承擔賠償責任,一般是依據實際造成的損失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 【財產損失計算方式】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條 【公共場所或者道路上施工致害責任和窨井等地下設施致害責任】在公共場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繕安裝地下設施等造成他人損害,施工人不能證明已經設置明顯標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窨井等地下設施造成他人損害,管理人不能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二、業主的權利有哪些

1、依法享有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設施、共同部位和本物業內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的權利;

3、有權按有關規定進行室內裝飾裝修;

4、有權自己或聘請他人對物業自用部位的各種管道、電線、水箱以及其他設施進行合法修繕,但法規政策規定必須由專業部門或機構施工的除外;

5、有權根據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組織修繕;

6、有權參加業主大會,并擁有對本物業。重大管理決策的表決權;

7、有權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向業主管理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提出質詢,并得到答復;

8、有權要求業主管理委員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按照規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業管理收支賬目;

9、有權對物業管理工作提出建議、意見或批評

10、有權向物業管理主管部門進行投訴或提出意見與建議;

11、有權要求房屋建設毗連部位的其他維修責任人承擔維修養護責任,對方不維修養護或不予配合的,可要求業主管理委員會或物業管理公司強制維修養護,按規定分攤費用。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民法典》的規定,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造成業主損失的,由施工單位承擔賠償的責任。一般是依據實際造成的損失賠償。如果產生爭議的,可以向法院起訴。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讀者可以到北京律師網進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