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委會有權查物業公司的賬嗎

一般是無權查的,業委會和物業公司是合同關系,雙方是平等的民事主體,并不是隸屬關系,一方無權要求查另一方的賬。企業賬目只有國家工商、稅務機關或審計部門才能審查。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物業公司要對其物業收費及使用情況進行公示。

《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第十七條 業主大會決定以下事項:

(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

(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委員;

(四)制定物業服務內容、標準以及物業服務收費方案;

(五)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

(六)籌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

(八)改變共有部分的用途;

(九)利用共有部分進行經營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與使用;

(十)法律法規或者管理規約確定應由業主共同決定的事項。

二、物業的基礎工作包括哪些

(一)建筑管理

對于建筑方面,包括小區內公共區域的保養和維修,能夠保持小區內的環境良好。還需負責記錄房產的信息、包括小區內的樓層及各個配套硬件的基本信息。

(二)設備管理

包括對公共區域的水、電、暖、通訊等設備進行保養和維修,使設備能夠保持良好的狀態。

(三)小區內的交通組織與管理

需要對小區里的樓梯或電梯等通道進行清潔保養工作。

(四)消防管理

需要建設消防制度并執行、還需管理消防器材及消防人員等。

(五)客戶信息管理

需要將小區內業主從購房到出租再到退房的全過程進行管理并記錄,使人們能夠隨時查詢住戶的情況及現狀,并且能夠加強與業主之間的溝通與管理。其中包括:小區內業主的信息、家庭的成員信息等。

三、物業管理公司的主要職責是什么

(一)物業維修管理:物業管理公司應當按照國家對物業管理的標準,對其經營管理的物業進行維修和技術管理,包括對房屋安全與質量的管理、對房屋維修技術的管理以及對房屋維修施工的管理;

(二)物業設備管理:需要管理的物業設備主要有給排水設備、燃氣設備、供暖設備和通風設備、電氣設備等;

(三)物業環境管理:物業管理公司有義務對住宅小區的環境進行管理,使其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具體包括污染防治、環境保潔、環境綠化等;

(四)物業安全管理:物業公司應當采取各種措施,保障業主和房屋使用者的人身財產安全,對小區的治安進行管理,對小區的消防安全進行管理以及對出入小區的車輛與人員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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