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實用新型涉及集成房屋技術領域。

2.具體地說,是涉及一種集成房屋。

背景技術:

3.集成房屋由結構系統、地面系統、樓面系統、墻面系統、屋面系統組成,每個系統由數個單元模塊組成,單元模塊在工廠制造完成一種集成房屋的制作方法,房屋現場由單元模塊裝配完成。集成房屋可拆裝、可移動,不破壞土地。集成房屋重量輕,濕地作業少、工期短。再就是集成房屋所用的建材大部分可回收利用降解、造價低、是綠色環保的房屋。

4.集成房屋有單層或多層,層與層之間或墻體與地基之間需要用外輔助構件連接,一般為u型鋼,將墻體做到u型鋼內側,再通過螺栓將墻體和u型鋼以及地面固定連接,外輔助構件固定使集成房屋墻體的上下兩端的穩定性都較差,且造成包覆處不平整,使后續墻體的處理費勁;現有技術中房體的橫梁直接放置并通過螺栓安裝在層與層之間,穩定性不好,并需要在層與層之間做一層與支撐梁平齊的連接層,在連接層上安裝上層的墻板,連接層處會破壞整個房體的保溫性。

技術實現要素:

5.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傳統技術的不足之處,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集成房屋。

6.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措施來達到的:一種集成房屋,其特征在于:包括一層或多層房體,所述房體包括墻體,所述墻體的上表面設置有上連接槽,所述墻體的下表面設置有下連接槽,所述上連接槽和下連接槽沿墻體的周向設置。

7.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一種改進:所述上連接槽和下連接槽內均設置有連接桿。

8.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一種改進:所述房體設置有多層,所述連接桿的一側放置在其中一層房體的上連接槽內,另一側放置在相鄰房體的下連接槽內。

9.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一種改進:所述連接桿與所述上連接槽和下連接槽固定連接。

10.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一種改進:所述上連接槽的深度為h1,所述下連接桿的高度為h2,所述連接桿的高度為h,h=h1+h2。

11.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一種改進:所述房體設置有一層,位于上連接槽內的連接桿的高度與所述上連接槽的高度相等,位于下連接槽內的連接桿的高度與所述下連接槽的高度相等。

12.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一種改進:所述墻體上還設置有安裝槽,所述安裝槽內設置有支撐梁。

13.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一種改進:所述支撐梁的高度不大于所述安裝槽的高度,所述安裝槽的內部設置有支撐板。

14.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一種改進:所述安裝槽設置有多組,每組所述安裝槽對應一個支撐梁。

15.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一種改進:每組所述安裝槽設置有兩個,所述支撐梁的一端放置在其中一個安裝槽內,另一端放置在另一個安裝槽內。

16.由于采用了上述技術方案,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優點是: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集成房屋,通過在墻體上設置上連接槽和下連接槽,用連接桿將上連接槽和下連接槽連接,代替現有的u型鋼固定連接,由外輔助構件連接變為內嵌式連接,增大了連接面積,有利于整個房體的穩固,且墻體的外側平整,減少了后續的墻體表面處理工序;通過在墻體上設置安裝槽來固定支撐梁,安裝槽內設置有支撐板,使支撐梁安裝后更加穩固,也使整個房體的結構更加穩固,安裝更加方便,無需做安裝層,提高施工效率,并且僅有安裝槽處影響保溫性能,相較于現有技術中整個安裝層均影響保溫性,可以有效提高能源的利用率,節約資源。

17.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附圖說明

18.附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種集成房屋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19.附圖2是本實用新型一種集成房屋的房體結構示意圖。

20.附圖3是本實用新型一種集成房屋的墻體剖面結構示意圖。

21.附圖4是本實用新型一種集成房屋的實施例2整體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22.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23.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長度”、“寬度”、“厚度”、“上”、“下”、“前”、“后”、“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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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豎直”、“水平”、“頂”、“底”、“內”、“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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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時針”、“逆時針”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設備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24.此外,術語“第一”、“第二”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該特征。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

25.實施例1:如附圖1-3所示,一種集成房屋,包括多層房體1,所述房體1包括墻體2,所述墻體2的上表面設置有上連接槽31,墻體2的下表面設置有下連接槽32,如圖2所示,所述上連接槽31和下連接槽32沿墻體2的周向設置。本實施例中,房體1為立方體,墻體2設置有四面,相應的每個房體1的上連接槽31和下連接槽32均設置有四個。

26.本實施例中,所述上連接槽31和下連接槽32內均設置有連接桿4。所述房體1設置

有多層,所述連接桿4的一側放置在其中一層房體1的上連接槽31內,另一側放置在相鄰房體1的下連接槽32內。如圖1所示,所述連接桿4與所述上連接槽31和下連接槽32固定連接。本實施例中,通過螺栓固定連接。兩房體1連接處通過四個連接桿4固定連接。

27.如圖3所示,所述上連接槽31的深度為h1,所述下連接桿4的高度為h2,所述連接桿4的高度為h,h=h1+h2。連接桿4的高度為上連接槽31深度和下連接槽32的深度之和,相鄰的兩層房體1連接時連接桿4正好位于兩房體1的連接處的上連接槽31和下連接槽32內,將兩房體1的連接由原來的u型鋼連接變為現有的連接桿4連接,由外輔助連接變為內嵌式,接觸面積大,穩定性好,有利于整個房體1的穩固,且墻體2的外側平整,減少了后續的墻體2表面處理工序。

28.本實施例中,上連接槽31和下連接槽32均為方形,連接桿4為方管,也可以使用方鋼,或者將上連接槽加工為半圓形,下連接槽也加工成半圓形,連接桿則為圓桿。

29.本實施例中,在最下層的房體1中,房體1與地基之間的連接處也通過連接桿4連接,房體1的下連接槽32內設置有連接桿4,連接桿4的高度與下連接槽32的深度相等。

30.本實施例中,如圖1-2所示,所述墻體2上還設置有安裝槽5,所述安裝槽5內設置有支撐梁6。如圖3所示,所述安裝槽5的內部設置有支撐板7,支撐板7設置在安裝槽5與墻體2之間,本實施例中,支撐板7為鋼材制成,可以提高支撐梁6位于安裝槽5內的穩定性。支撐梁6用于層與層之間的分隔,所述支撐梁6的高度不大于所述安裝槽5的高度。這樣,支撐梁6的兩端就會完全位于安裝槽5內,通過螺栓與安裝槽5固定即可,另一層房體1安裝時,直接安裝即可,無需在支撐梁6的周向設置連接層,可以使整個房體1的結構更加穩固,安裝更加方便,提高效率,并且僅有安裝槽5處影響保溫性能,相較于現有技術中整個安裝層均影響保溫性,可以有效提高能源的利用率,節約資源。

31.如圖1-2所示,所述安裝槽5設置有多組,每組所述安裝槽5對應一個支撐梁6。本實施例中,安裝槽5設置有三組,相應的支撐梁6設置有三個,每組所述安裝槽5設置有兩個,所述支撐梁6的一端放置在其中一個安裝槽5內,另一端放置在另一個安裝槽5內。

32.實施例2:如圖4所示,本實施例中,所述房體1設置有一層,位于上連接槽31內的連接桿4的高度與所述上連接槽31的高度相等,位于下連接槽內的連接桿的高度與所述下連接槽的高度相等。通過連接桿將墻體2與地基或房體連接。

33.本實施例中其他部分與實施例1相同,不贅述。

34.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35.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

技術特征:

1.一種集成房屋,其特征在于:包括一層或多層房體,所述房體包括墻體,所述墻體的上表面設置有上連接槽,所墻體的下表面設置有下連接槽,所述上連接槽和下連接槽沿墻體的周向設置,所述上連接槽和下連接槽內均設置有連接桿,所述房體設置有多層,所述連接桿的一側放置在其中一層房體的上連接槽內,另一側放置在相鄰房體的下連接槽內。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集成房屋,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桿與所述上連接槽和下連接槽固定連接。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集成房屋,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連接槽的深度為h1,所述下連接槽的高度為h2,所述連接桿的高度為h,h=h1+h2。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集成房屋,其特征在于:所述房體設置有一層,位于上連接槽內的連接桿的高度與所述上連接槽的高度相等,位于下連接槽內的連接桿的高度與所述下連接槽的高度相等。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的一種集成房屋,其特征在于:所述墻體上還設置有安裝槽,所述安裝槽內設置有支撐梁。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集成房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梁的高度不大于所述安裝槽的高度,所述安裝槽的內部設置有支撐板。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集成房屋,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槽設置有多組,每組所述安裝槽對應一個支撐梁。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集成房屋,其特征在于:每組所述安裝槽設置有兩個,所述支撐梁的一端放置在其中一個安裝槽內,另一端放置在另一個安裝槽內。

技術總結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集成房屋,包括一層或多層房體,房體包括墻體,墻體的上表面設置有上連接槽,墻體的下表面設置有下連接槽,所述上連接槽和下連接槽沿墻體的周向設置。代替現有的U型鋼固定連接,由外輔助構件連接變為內嵌式連接,增大了連接面積,有利于整個房體的穩固,且墻體的外側平整,減少了后續的墻體表面處理工序;通過在墻體上設置安裝槽來固定支撐梁,安裝槽內設置有支撐板,使支撐梁安裝后更加穩固,也使整個房體的結構更加穩固,安裝更加方便,無需做安裝層,提高施工效率,并且僅有安裝槽處影響保溫性能,相較于現有技術中整個安裝層均影響保溫性,可以有效提高能源的利用率,節約資源。節約資源。節約資源。

技術研發人員:徐沈騰

受保護的技術使用者:山東優派斯裝配式建筑有限公司

技術研發日:2021.01.22

技術公布日:202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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