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內容免費!山西省公證服務收費開始執行新清單
12月15日起,省發改委、省司法廳制定的《山西省政府管理價格的公證服務項目價格目錄清單》開始執行,為期5年。
《公證服務項目價格目錄清單》確定了公證服務項目及其收費的上限價格標準。涉及證明法律事實類公證收費、證明文件文書類公證服務等。其中——
● 證明自然人出生、生存、死亡、曾用名、學歷、學位、有無違法犯罪記錄等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公證服務每件收取150元;
● 證明離婚、撫養、贍養等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協議,公證服務每件收取300元。
在不超過《公證服務項目價格目錄清單》規定的最高上限價格范圍內,公證機構根據服務成本合理確定具體價格水平。
公證機構不以任何名義拆分項目、擴大范圍、改變計價方式等收費,不得通過循環證明、捆綁服務等增設不必要的證明事項并加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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