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房屋遺贈過戶手續
辦理房屋遺贈過戶手續是需要辦理死亡證明、辦理繼承公證、申請繼承登記等。辦理房屋遺贈的費用包括了公證費、房屋評估費、契稅、土地增值稅、個人所得稅。
一、辦理房屋遺贈過戶手續
辦理房屋遺贈過戶手續是遺贈房產過戶應到派出所開具死亡證明;到區或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到房地產測繪部門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到駐場稅務所辦理稅收核定,領取完稅憑證更名過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條 【附義務遺囑】遺囑繼承或者遺贈附有義務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應當履行義務。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經利害關系人或者有關組織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義務部分遺產的權利。
二、辦理房屋遺贈的費用
辦理房屋遺贈的費用如下:
1.公證費:按房屋評估額2%交納;
2.房屋評估費:按房屋評估額0.5%交納;
3.契稅:按房屋評估額3%繳納;
4.土地增值稅:按房屋評估額1%繳納;
5.個人所得稅:按房屋評估額1%或按房屋現值-房屋原值差額20%繳納;
6.房屋產權登記費80.00元。
三、辦理房屋遺贈應由哪公證機構辦理
辦理房屋遺贈應由住所地或遺贈行為地的公證機構辦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當事人到公證機構有困難的,公證機構可根據其申請派公證員到遺贈人的居住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