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提交

申請購買自住型商品住房時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申請購房家庭應按照《關于落實本市住房限購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建發[2011]65號)要求,提交有關材料進行購房資格核驗:

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員身份證、婚姻證明、戶籍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擬購房人簽字的《家庭購房申請表》、《購房承諾書》。

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員身份證明、婚姻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擬購房人簽字的《家庭購房申請表》、《購房承諾書》,有效暫住證等材料。

對具有優先購買資格的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輪候家庭,申請購買自住型商品住房時應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申請備案通知單》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網上申購填表問答

在系統申報過程中,生僻字無法輸入如何處理?

答:如有生僻字無法識別,則以空格代替,待現場審查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即可

如何理解文件中“家庭”概念?

答:家庭指的是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

如何獲知是否符合限購條件?

答:遵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本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京政辦發[2011]8號)及《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精神進一步做好本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京政辦發〔2023〕17號)文件執行。

農村戶口能否可以購買自住型商品住房?

答:自住房購房資格不區分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根據京建發〔2023〕510號文件規定,按照限購政策規定在本市具有購房資格的家庭,可以購買自住型商品住房。符合條件的家庭只能購買一套自住型商品住房。

有承租的公房在填寫表格時是否填寫名下有房產?

答:根據《關于落實本市住房限購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建發[2011]65號)文件規定,居民家庭已擁有住房包括已經完成房屋產權登記的住房和已進行網上簽約但尚未完成產權登記的住房。

已有搖號編號,申請新自住房項目時,還需要到現場重新確認嗎?

答:為方便百姓,已有搖號編號家庭,在申請新自住房項目時,家庭成員信息無變化的,可用原編號在網上申購即可,無需去現場確認。但家庭信息發生變化,則需網上重新申報,并去現場確認。

家庭成員信息變化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家庭成員變化:如結婚、離異、新生兒等;

成員信息變化:如姓名、身份證件類型、證件號碼發生變化等;

家庭類型變化:如非京戶籍家庭落戶北京等;

申報信息錯誤:原家庭成員信息錯誤需要更正的;

如有以上情況,購房家庭在申購新自住房項目時,應按新申報家庭在網上提交購房申請,重新填寫相關信息。并按企業通知時間,持相關材料至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

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填報錯誤會有何后果,如何修改?

答:在網上申購環節,填寫錯誤可進行隨時修改,重新提交。

在現場確認環節,開發商打印出《家庭購房申請表》,申購家庭應認真核對,并簽字確認。如發現錯誤,可在現場向開發企業提出修改申請。

在聯網審核環節,由于姓名、身份證號屬辨別個人身份的唯一標示,是各部門審核的關鍵,如填寫錯誤,將無法通過審核。

如需修改信息,需重新填報。參考上一問題

遺忘搖號編號,遺失《申請表》怎么辦?

答:如購房人忘記搖號編號,可在《申請表》右上角查看。如《申請表》遺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證原件,至開發企業或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查詢,重新打印。

查詢資格審核結果時,反饋搖號編號、購房人姓名或身份證號錯誤,怎么辦?

答:如出現上述情況,往往因查詢信息填寫錯誤所致,請仔細核對。

查詢時應輸入:搖號編號、購房人姓名、證件號碼三類信息。搖號編號位于《自住型商品住房購房承諾書》及《家庭購房申請表》右上角,由13位阿拉伯數字組成;

購房人姓名請填寫主核驗人姓名,《家庭購房申請表》中首行所載家庭成員;證件號碼請依據《家庭購房申請表》中主核驗人證件號碼填寫。

自住型商品住房購房資格如何審核?

答:房地產開發企業對購房家庭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在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資格審核系統中填報家庭信息,并將聯機打印的《家庭購房申請表》和《承諾書》經購房家庭簽字確認后,在審核系統中提交資格審核申請。《家庭購房申請表》和《承諾書》一式兩份,購房家庭和開發企業各留存一份。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會同公安、民政、社保、地稅等部門,在20個工作日內,對購房家庭的房產、身份、戶籍、婚姻、繳納社保及個稅情況進行審核。購房家庭可憑借搖號編號、申請審核人姓名、身份證件號碼,登陸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網站查詢資格審核結果。通過購房資格審核的申請家庭,方可參加搖號。

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資格審核完成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持相關證明材料到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申請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