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買房子如何退定金?
一、不想買房子如何退定金?
1、不想買房子若是想要退還定金,可以直接向房屋的售賣方提出定金的退還請求,也可以選擇向法院起訴。
定金返還糾紛的訴訟流程: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后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2、定金不一定可以退還。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二、定金合同什么時候生效?
1、定金合同要采用書面的形式,并在合同中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生效。
債務人履行債務以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2、定金的適用需要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1)定金合同是實踐合同,需要定金的實際交付。
定金如未實際交付的,在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或者不訂立主合同時,不能適用定金罰則。
(2)主合同必須有效。
這是由定金合同的從屬性所決定的。如果主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的,即便當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實,也不能適用定金罰則。但是,當事人可以約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即主合同無效定金合同卻不一定無效。
(3)當事人不履行債務且無法定免責情形。
3、適用定金罰則的幾種特殊情況:
(1)視為不履行被擔保的債務的情況。
因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可以適用定金罰則。但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不完全履行合同時的定金罰則。
當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適用定金罰則。
因合同關系以外人的過錯,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適用定金罰則。受定金處罰的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償。
已經支付了定金之后,若是房屋的購買方單方面決定不再買房,此時通常情形下不能要求對方返還定金。由于定金與違約金是不能同時適用的,故此若是對方不返還定金的,那么不用再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金。如果是開發商實施了違約行為導致房屋買賣合同無法實現的,此時需要返還雙倍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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