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質量不好如何起訴開發商
一、房子質量不好如何起訴開發商
1、確定訴訟管轄的法院
法院是否有管轄權,主要是約定管轄和法定管轄兩種方式確定,合同雙方在合同簽訂時可能會對訴訟糾紛可能管轄的法院作出選擇,雙方經過協商約定好管轄的法院。
如果雙方沒有約定管轄法院的,按照法定管轄來確定,一般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簽訂地及合同履行地等管轄法院,不同類型的合同,其管轄法院也有所不同,具體需要看法律規定。
2、書寫起訴狀,整理好相關的訴訟材料
到法院起訴,需要有起訴狀,原被告的基本信息以及相關的證據材料,有訴訟代理人的,還需要代理人的身份信息,現有證據包括合同及合同履行的相關材料,要求是原件。如果某些材料不是原件,應讓律師審查是否會影響訴訟結果。
3、法庭辯論質證
立案介紹后法院發送傳票,確定開庭時間,也會對原被告雙方的證據材料進行交換,對于證據的真偽及證明力大小等各方面在法庭進行辯論,有新證據的,也可提交。
4、判決生效階段
法庭辯論之后,法院經過調查分析,認定案件事實經過,作出合法合理的判決,對于判決結果有異議的,可提起上訴,請求上一級法院進行判決。
二、退房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1、買房人發出退房通知
(1)買房人可通過掛號信、傳真或者電話的形式向開發商提出。因開發商責任導致退房,應由開發商承擔退房造成的損失,包括貸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購房的稅費等。
(2)如購房合同中約定了退房的賠償標準,按合同約定處理,合同約定的賠償標準不足彌補損失的,可另行要求賠償。
(3)因購房者貸款申請未批準,合同雙方對付款方式不能協商一致等原因導致退房的開發商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2、15天內辦好各種手續
買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內,開發商應當退還買房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負責辦理買房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全部手續,在文件尚未簽訂前,開發商應當代替買房人向貸款銀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與利息。
如果無法完成前述內容,自買房人發出退房通知后第16日至買房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開發商應當每天向買房人支付相應的違約金。
3、開發商退還房款
開發商將房款及購房期間銀行貸款所產生的利息,全部返還給購房者。
因為房屋質量想要退房,首先需要發出退房通知,然后需要在15天以內辦好各種手續,最后再由開發商退還房款。因為房屋質量問題想要起訴,則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訴狀,在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等待開庭審理,最終由法院依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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