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字第 號
茲證明(應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和現住址)于年月日在___(地點或者公證處),在我和(可以是其他公證員,也可以是見證人)的面前,立下了前面的遺囑夫妻遺囑公證書,并在遺囑上簽名(或者蓋章)。
經查,遺囑人的行為和遺囑的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16條的規定,是合法有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省___(縣)公證處
公證員:(簽名章或簽名)
年月日
附:
遺囑是公民生前處理自己所有的財產及其他事務,并在其死后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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