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已亡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有效嗎?
【案情簡介】
劉老太早年喪夫,獨自將兩個兒子劉星、劉晨撫養成人。早年間一家三口住在劉老太承租的單位的503號公房內,大兒子劉星大學畢業后,到了外地工作,劉晨初中畢業后就到了北京的一家國營廠工作,同時照顧著母親。1998年北京進行公房制度改革,劉老太單位根據政策精神,規定單位員工可以將承租的公房購買變為自己的私產。劉老太出資1.5萬元將房子買了下來,其中劉星出資了1萬元,房子登記在劉老太的名下。時光荏苒,歲月如梭,兩個兒子也都組建了自己的家庭,劉老太本應到了享清福的時候,但沒想到一場突如其來的疾病奪去了她的生命,想著母親一生艱辛,兩個兒子自然是傷心不已。喪事辦完之后,大哥找到弟弟要求將房子產權進行分割,因買房時自己出資大部分購房款,故其要求房產份額的70%,劉晨不同意,兄弟倆大吵一架,房產分割這事也就耽擱了下來。劉晨的妻子王小麗是一個具有世俗小聰明的人,她攛掇丈夫私自將房子出賣,可房產證上畢竟還寫著劉老太的名字,于是夫妻倆想出了一場石破天驚的計謀。因為王小麗的母親王大麗跟劉老太長相酷似,于是夫妻倆找到劉晨的發小張大寶,雙方協商以明顯低于市場價格將房屋出賣給張大寶,同時利用當時各種信息登記還處于手寫紙記的漏洞,瞞著房管部門劉老太已經去世的事實,讓王大麗陪著張大寶一起到房管部門辦理了過戶登記,房產證從劉老太的名下辦到了張大寶名下。過了兩年,劉星回到北京,沒有通知劉晨就直接到了503號房,但沒想到開門的卻是張大寶。劉星得知事情原委后決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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